你就是告到国际法庭,告到天庭都没有用,这是人家的权利
为了一个生命放弃另外一个生命吗?谁有这个资格,你还有理去告人看那个法官支持你
天杀的,自私到如此怪不得要被天收。。
顺便把医院也告了,泄露捐献者信息也是违法的
器官捐献本来是双盲的,但这家人还是违反协议竭尽全力查到了捐赠人,送钱送物又结亲,很难说他们一开始没有目的,就为了万一复发时有现成的捐献人。
我记得情况是这样,患者家属第一次移植后特意找到捐赠者地址,上门感谢,前后多次送了很多礼物,捐赠者家里经济不好,所以没有拒收。第二次病发请求骨髓被拒绝后,告状要求的是退回以前赠送的财物。虽然不道德,但并不算没有理由。
医院最大责任,将捐赠者的信息泄露。记得有个案例是这样的,有个人需要骨髓,他偷买了医院的资料,找到一个配得上的,然后就上门求人家捐赠,人家不愿意,他就天天骚扰人家!
这种案例我看过一个普法,好像是患者如果没有做术前准备,捐赠者反悔不捐了不违法。如果患者做了术前准备,好像是打一种针破坏患者骨髓功能,方便术后骨髓功能再生,这种时候捐赠者如果反悔就是违法行为。文中情况很显然不违法。
为救自己爱人,去求人可以理解,甚至向对方提一些无理要求也可以理解,但是人家不答应你就反咬一口,这种恩将仇报的心态完全不认可。
人性的恶在这体现得淋漓尽致,捐赠捐出个仇人来[裂开]
升米恩斗米仇[抠鼻]
滴水恩,泉水仇。升米恩,斗米仇。
为了自私的畜牲?不救才是最正常的行为
她去跪地请求,虽然请求过分不合理,我不支持她但是我理解她,去告我就理解不了了。
谁透露的消息?医院不是规定不能透露捐献者地址和联系方式吗,防的就是这个
为了活命,这要求可以理解!但能理解不代表可以接受!日本要侵略中国我也理解,但该打回去还是要打回去!
你老公关人家屁事,救了一次不感恩就算了,还要求人家堕胎来救你老公,还要告人家,简直恬不知耻,这种人就应该拉去枪毙。
扯淡,有这个本事拿到捐赠者的信息,就不会给别人跪下了
厌恶病患一方行为是人之常情,不过反过来思考一下,将死之人抓到最后一根能救命的稻草,求生本能压过一切理智,行为也能理解。
直接拒绝,但凡多想一秒,你就是傻。想多几秒,就是特傻。
跪求什么的实在能理解!换谁这种情况也会去求。哪怕对方开出条件能满足一定会去求!哪怕以死相逼,道德绑架在生命面前我都理解。但告到法院,不管什么理由都不理解!
斗米恩,升米仇
如果是确定捐赠 并且准备手术 把患者身体的骨髓抽了还是怎么着破坏后后 拒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因为那相当于间接杀人了 本来不捐人家可能活几个月 这一破坏直接就给患者判了死刑
我不奇怪这世上有这么自私的人,我只想知道有哪个律师敢接这个案子。
为什么要透露捐赠者的信息!这不是捉着一只羊使劲薅羊毛吗?!
这得多无耻,多不要脸才好意思去告,
人命是非常严肃的事情。绝大多数捐献者都是以一腔热情投身于这个活动。器官捐献是一种牺牲,不是时髦。签字前一定要想清楚。曾经有个案例,受捐者已经全身灭活,捐献者突然反悔。这时受捐者必死无疑。这事情里没有对错。但我还是那句话,这不是时髦,这是人命,一定要想清楚
?不是说这种都是不会让患者知道捐赠人信息的吗
好像供者和受者都是双盲吧!
中间有经济纠纷你是一句也不提
为人者 怎会如此恶毒
活该,谁让你捐的,第一次直接要100万,看看还有下次没
农夫和蛇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之人
说句猪心的话—怪不得你得病
故意杀人未遂,并且还是婴幼儿,证据确凿
好处理,反过去告她,说弄的自己孕期焦虑症了,反正也是该死的人,不如把钱给你[开怀大笑]
要求过于不合理。不过有个,可以在签署捐赠的手术期间怀孕么?比如她知道这个时间患者需要捐赠,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悔捐,那患者岂不是必死?她不负法律责任么?
法庭居然受理了,也是奇葩。
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
照這樣我問川普借錢他不借我是不是可以告他
老公没了再找呗,按照她的逻辑
捐啥捐,不给钱免谈,白嫖还理直气壮了,不要怪人没良心,现在良心是亏钱货,不做恶,也不做免费的好事,谁也不欠谁
这回我支持韩娜的做法,江丽老公的命是命,韩娜肚子里的孩子就不是命了?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意思是选择帮你是出于善意和情谊,而不是责任和义务,这一点都没搞清楚还有脸告真是服了
不摇碧莲
医院泄露捐献者信息罪该万死
这种捐献的不是不让知道是谁吗,医院不说他怎么找到的
现在全网都知道了这个忘恩负义之人,你老公死定了……
人性太差了,人家没该着你什么
能说出这话,死有余辜,农夫与蛇
人心不足蛇吞象
它会得这病也是有原因的,就这行为不配做人。难怪老天要收它。
你只有一个老公?你夜夜换新郎都可以
既然孩子没了可以再生,你老公死了你也可以另嫁。
捐献不应该是双盲制吗??谁把捐献人名字泄露的???
所以说少管闲事[并不简单]
去尼玛的
这是医院的失职,保密工作不到位。像这种就是告到中央也是你错
可以理解,为了自己的爱人,明知道无耻也得说出来
[抠鼻]我怀疑第一次捐骨髓是收了钱的
自私!!!
就想问问,医院是怎么泄露捐献者的信息的?
老公死了不是还可以再嫁
礼物可以退,请把骨髓也对等退回来吧
其实就是变相的买卖了,不然什么礼物值得还要退回。大家心知肚明的事
救个鸡毛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不是维护自私的工具!
头一次就不应该捐
这种诉讼法院直接不受理就行了,浪费人家时间
小仙女的逻辑我们正常人想不通的。[汗]
再不捐绑架你
带着一个亿现金堆在她面再说吧
如果都是这样忘恩负义的,恐怕以后就没有捐献者。
哈哈哈哈,
生个孩子还需要十月怀胎,换个老公只需要一分钟!
升米仇斗米恩具象化了[滑稽笑]
so,不救也罢
孩子可以再要,老公就不行了
人善被人欺
升米恩斗米仇啊
这就叫刁民
骨髓捐一次就好了,捐两次自己怕是不要命了
斗米恩升米仇!
不要脸的人,救你可不是她的义务啊
她怎么知道你住哪里
救人是情分,不救是本分!
这脑回路,但愿法官不会说“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去扶”类似的经典话语。
让患者给捐献者十个亿亿,认捐献者为妈,可以考虑考虑。
最后法官怎么判的?
人性的自私罢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 要是没有就不是人类了
孩子没了可以再生,老公没了也可以再找呀,别人为啥为了你老公放弃自己的孩子?
从没见过如此卑劣之渣。
这种人不值得救。
打胎救她吖,网友咋不支持呢?这跟彩礼问题何其相似?你一个什么都没有不愿意去付出的,理直气壮的说要这样娶人家女儿,而且女方还必须接受!感情人家女孩吃西北风大的?你们又怎么知道打胎救人之后,那女子会不会照顾捐献者一生呢?所以为什么不支持?
她老公的命是命,人家宝宝命不是命,任何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不帮是情理,帮是恩情,何况之前人家救过你一次了,懂不懂什么叫感恩?
人至贱则无敌这句话,真是被这对贱人具象化了!
看来王浩法官还是有可取的一面,因为人的本性是黑暗的
升米恩,斗米仇
这是救治了一只狼🐺
斗米仇升米恩
这个我看过,本来是好事,却搞砸了,捐献者不贪小便宜也没后面那些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
为了一个生命放弃另外一个生命吗?谁有这个资格,你还有理去告人看那个法官支持你
天杀的,自私到如此怪不得要被天收。。
顺便把医院也告了,泄露捐献者信息也是违法的
器官捐献本来是双盲的,但这家人还是违反协议竭尽全力查到了捐赠人,送钱送物又结亲,很难说他们一开始没有目的,就为了万一复发时有现成的捐献人。
我记得情况是这样,患者家属第一次移植后特意找到捐赠者地址,上门感谢,前后多次送了很多礼物,捐赠者家里经济不好,所以没有拒收。第二次病发请求骨髓被拒绝后,告状要求的是退回以前赠送的财物。虽然不道德,但并不算没有理由。
医院最大责任,将捐赠者的信息泄露。记得有个案例是这样的,有个人需要骨髓,他偷买了医院的资料,找到一个配得上的,然后就上门求人家捐赠,人家不愿意,他就天天骚扰人家!
这种案例我看过一个普法,好像是患者如果没有做术前准备,捐赠者反悔不捐了不违法。如果患者做了术前准备,好像是打一种针破坏患者骨髓功能,方便术后骨髓功能再生,这种时候捐赠者如果反悔就是违法行为。文中情况很显然不违法。
为救自己爱人,去求人可以理解,甚至向对方提一些无理要求也可以理解,但是人家不答应你就反咬一口,这种恩将仇报的心态完全不认可。
人性的恶在这体现得淋漓尽致,捐赠捐出个仇人来[裂开]
升米恩斗米仇[抠鼻]
滴水恩,泉水仇。升米恩,斗米仇。
为了自私的畜牲?不救才是最正常的行为
她去跪地请求,虽然请求过分不合理,我不支持她但是我理解她,去告我就理解不了了。
谁透露的消息?医院不是规定不能透露捐献者地址和联系方式吗,防的就是这个
为了活命,这要求可以理解!但能理解不代表可以接受!日本要侵略中国我也理解,但该打回去还是要打回去!
你老公关人家屁事,救了一次不感恩就算了,还要求人家堕胎来救你老公,还要告人家,简直恬不知耻,这种人就应该拉去枪毙。
扯淡,有这个本事拿到捐赠者的信息,就不会给别人跪下了
厌恶病患一方行为是人之常情,不过反过来思考一下,将死之人抓到最后一根能救命的稻草,求生本能压过一切理智,行为也能理解。
直接拒绝,但凡多想一秒,你就是傻。想多几秒,就是特傻。
跪求什么的实在能理解!换谁这种情况也会去求。哪怕对方开出条件能满足一定会去求!哪怕以死相逼,道德绑架在生命面前我都理解。但告到法院,不管什么理由都不理解!
斗米恩,升米仇
如果是确定捐赠 并且准备手术 把患者身体的骨髓抽了还是怎么着破坏后后 拒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因为那相当于间接杀人了 本来不捐人家可能活几个月 这一破坏直接就给患者判了死刑
我不奇怪这世上有这么自私的人,我只想知道有哪个律师敢接这个案子。
为什么要透露捐赠者的信息!这不是捉着一只羊使劲薅羊毛吗?!
这得多无耻,多不要脸才好意思去告,
人命是非常严肃的事情。绝大多数捐献者都是以一腔热情投身于这个活动。器官捐献是一种牺牲,不是时髦。签字前一定要想清楚。曾经有个案例,受捐者已经全身灭活,捐献者突然反悔。这时受捐者必死无疑。这事情里没有对错。但我还是那句话,这不是时髦,这是人命,一定要想清楚
?不是说这种都是不会让患者知道捐赠人信息的吗
好像供者和受者都是双盲吧!
中间有经济纠纷你是一句也不提
为人者 怎会如此恶毒
活该,谁让你捐的,第一次直接要100万,看看还有下次没
农夫和蛇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之人
说句猪心的话—怪不得你得病
故意杀人未遂,并且还是婴幼儿,证据确凿
好处理,反过去告她,说弄的自己孕期焦虑症了,反正也是该死的人,不如把钱给你[开怀大笑]
要求过于不合理。不过有个,可以在签署捐赠的手术期间怀孕么?比如她知道这个时间患者需要捐赠,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悔捐,那患者岂不是必死?她不负法律责任么?
法庭居然受理了,也是奇葩。
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
照這樣我問川普借錢他不借我是不是可以告他
老公没了再找呗,按照她的逻辑
捐啥捐,不给钱免谈,白嫖还理直气壮了,不要怪人没良心,现在良心是亏钱货,不做恶,也不做免费的好事,谁也不欠谁
这回我支持韩娜的做法,江丽老公的命是命,韩娜肚子里的孩子就不是命了?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意思是选择帮你是出于善意和情谊,而不是责任和义务,这一点都没搞清楚还有脸告真是服了
不摇碧莲
医院泄露捐献者信息罪该万死
这种捐献的不是不让知道是谁吗,医院不说他怎么找到的
现在全网都知道了这个忘恩负义之人,你老公死定了……
人性太差了,人家没该着你什么
能说出这话,死有余辜,农夫与蛇
人心不足蛇吞象
它会得这病也是有原因的,就这行为不配做人。难怪老天要收它。
你只有一个老公?你夜夜换新郎都可以
既然孩子没了可以再生,你老公死了你也可以另嫁。
捐献不应该是双盲制吗??谁把捐献人名字泄露的???
所以说少管闲事[并不简单]
去尼玛的
这是医院的失职,保密工作不到位。像这种就是告到中央也是你错
可以理解,为了自己的爱人,明知道无耻也得说出来
[抠鼻]我怀疑第一次捐骨髓是收了钱的
自私!!!
就想问问,医院是怎么泄露捐献者的信息的?
老公死了不是还可以再嫁
礼物可以退,请把骨髓也对等退回来吧
其实就是变相的买卖了,不然什么礼物值得还要退回。大家心知肚明的事
救个鸡毛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不是维护自私的工具!
头一次就不应该捐
这种诉讼法院直接不受理就行了,浪费人家时间
小仙女的逻辑我们正常人想不通的。[汗]
再不捐绑架你
带着一个亿现金堆在她面再说吧
如果都是这样忘恩负义的,恐怕以后就没有捐献者。
哈哈哈哈,
生个孩子还需要十月怀胎,换个老公只需要一分钟!
升米仇斗米恩具象化了[滑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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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可以再要,老公就不行了
人善被人欺
升米恩斗米仇啊
这就叫刁民
骨髓捐一次就好了,捐两次自己怕是不要命了
斗米恩升米仇!
不要脸的人,救你可不是她的义务啊
她怎么知道你住哪里
救人是情分,不救是本分!
这脑回路,但愿法官不会说“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去扶”类似的经典话语。
让患者给捐献者十个亿亿,认捐献者为妈,可以考虑考虑。
最后法官怎么判的?
人性的自私罢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 要是没有就不是人类了
孩子没了可以再生,老公没了也可以再找呀,别人为啥为了你老公放弃自己的孩子?
从没见过如此卑劣之渣。
这种人不值得救。
打胎救她吖,网友咋不支持呢?这跟彩礼问题何其相似?你一个什么都没有不愿意去付出的,理直气壮的说要这样娶人家女儿,而且女方还必须接受!感情人家女孩吃西北风大的?你们又怎么知道打胎救人之后,那女子会不会照顾捐献者一生呢?所以为什么不支持?
她老公的命是命,人家宝宝命不是命,任何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不帮是情理,帮是恩情,何况之前人家救过你一次了,懂不懂什么叫感恩?
人至贱则无敌这句话,真是被这对贱人具象化了!
看来王浩法官还是有可取的一面,因为人的本性是黑暗的
升米恩,斗米仇
这是救治了一只狼🐺
斗米仇升米恩
这个我看过,本来是好事,却搞砸了,捐献者不贪小便宜也没后面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