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万拆迁款要不到,僵持2年损失5亿多? 湖北武汉,女子花110万买下287平的商铺,12年后,政府修建地铁6号线,商铺被征收,女子以为自己家能获得3000万拆迁款,可对方只愿意给1508万,女子没有签字,双方僵持2年多,损失近5.5亿。政府下发文件,决定先执行拆除,女子不服,将政府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让女子瞬间傻眼。 2013年,李女士得知江汉区政府要建设地铁6号线,地铁线路恰好要经过自己家商铺所在的那栋楼。 李女士家的这套商铺,是她和丈夫在2001年,以110万的价格买下的,一共是287平。 因为商铺所在的位置是江汉区的繁华地段,商铺买下没多久,就租给了一家银行,房租也从最初的一年十几万,涨到了63万。 但是大局已定,李女士也只能配合接下来的拆迁工作,她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补偿。 可政府给出的补偿款只有1508万,这跟李女士的预期相差太多。 李女士了解过,离自己家商铺700米远的地方,那边的底商为10万一平。 因此,她认为自己家的商铺加上租金、装修等损失,怎么都得3000万了。 可评估公司给出的回复是:因为李女士家所在的那段路附近,大家都在等着拆迁,因此近3年都没有商铺买卖交易记录。 所以,只能按照李女士家的商铺年租金60万来计算补偿金额。 每年租金60万元,剩25年产权,再加上装修损失等,得出的金额为1508万。 李女士不服气,自己找了另一家评估公司,得出的结论是2600万元。 可当李女士把这个报告交给江汉区政府后,可对方并不认同这个方案。 这时学法律出身的李女士,再次跟对方提出了两个方案:一、直接货币补偿。二、商铺等价置换。 可工作人员找来的几间商铺,都跟李女士家成熟商圈的商铺不能比,双方并未谈妥。 2014年1月,其余96位业主跟拆迁办达成协议,基本都搬走了,只剩下李女士家的商铺没有达成协议,耽搁了下来。 等20天公示期一过,如果李女士没有提出异议,就代表默认,可以执行强拆。 她申请了行政复议,可被驳回了。 随后李女士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以及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可让她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在案件审理之前,江汉区政府向法院申请了“先予执行”的方案,并以账目上2.28亿资金作为担保。 案件还没申请,先予执行,这在湖北还是首例。 法院经过多方了解,认为不先予执行将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在此之前,项目被延迟两年,损失近5.5亿,同时对周边居民安全出行产生了较大影响。 2016年3月17日,李女士家的商铺被拆除。 虽然商铺被拆了,但是李女士跟政府的官司却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