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A公司,需要用到一家中国B公司的专利!但是,或不想交专利费,或想少交专利费,A把B公司告了! [偷笑][偷笑]有趣的是,原告A公司没有选择在中国起诉,反而跑到英国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为啥呢?估计A公司觉得,他们在英国获得成功的可能性较高,或者觉得在“国际影响”的压力下,可以取得更有利的专利许可条件! 说白了,就是想:要么不交钱,要么少交钱! [灵光一闪][灵光一闪]最有趣的还不是这些,而是A公司号称世界级的跨国公司,在2014年之后的10年间,跟高通等多个欧美大企业都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好像还没有出现过自己主动起诉“专利拥有者”的案件! 也就是说,A公司在“交专利费”上,有一个明显的双标: ——对“国外专利者”,痛痛快快交钱,或者不敢不交钱! ——对“国内专利者”,数年协商未果,还要跑到英国对簿公堂! [灵光一闪][灵光一闪]这A公司的逼格真是高啊!这双标也真是令人费解! 你要是觉得“价格高”,这口饭你可以不吃啊!但是人家不光要吃,还要“吃霸王餐”,还要请“外援裁判”! [打脸][打脸]这“软饭硬吃”的底气,到底哪里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