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双开”的经警! 上世纪90年代我技校毕业后分到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因为此前在家待分配的时候,曾经在当地派出所当过两年的治安联防队员,期间协助民警破获了多起案件,还共同抓获过一个杀人犯,所以厂人事处直接把我分配到了厂公安处经警大队。 公安处是厂内部保卫机构,属于地方警察性质,行使公安机关职责,可以拘留、罚款甚至劳教,权利很大。公安处的干警穿警服,配发武器,开警车,除了没有警衔以外,其他和派出所的民警没有什么区别。而经警则区别很大,虽然也是国家设立的一个警种,但是我们穿的是深绿色上衣和深蓝色裤子,属于工人身份,没有武器,只有电警棍、手铐等警械,难怪人们都说我们就是企业当年的“保安”。 我们中队的中队长是个典型的两面三刀的人,他在领导面前极尽阿谀奉承,在我们面前又狐假虎威,在工作中非常会表现,面对普通职工群众,他绝对是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要是遇到领导或领导的亲戚下班夹带点儿物品,他就会装看不见。他本身也不干净,经常与社会上的狐朋狗友称兄道弟,吃吃喝喝,为这些狐朋狗友偷盗厂里物资开绿灯,开大门放行,收受好处。 我非常看不起这样的人,从不参与他的事情,因为是新人,只能做到洁身自好,而不是同流合污。他也知道我的想法,所以经常给我穿小鞋,想把我挤兑走,我也只能忍气吞声[流泪]。后来,我因为文笔好,参加厂里公开选拔考试,考到了厂纪委,没几年又当上了部长,成为几千人的大厂里最年轻的中层环节干部正职。 而他还是继续胡作非为,最后终于被公安处人赃并获,移交司法机关判了缓刑,丢了工作。按照规定,党员被判刑的,一律开除党籍。他虽然没有坐牢,但是工作、党籍都没有了,又没有技术,年龄也偏大了,只能去私人企业当保安了,有时候在街上看到我还有点不好意思。 所以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有底线,绝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就像时下流行的话说:做人留一线,他日好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