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用竹签疯狂虐待孩子##律师说法#
现在被爆出来的幼儿园和小学老师虐待孩子的事情层出不穷,有悖师德,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11月7日,安徽六安。监拍某幼儿园老师疯狂行为,殴打、拽头发,竹签虐待儿童,旁边老师全程无视。
在这起事件中,教师使用竹签扎孩子的嘴、殴打孩子等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教育惩戒的范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这些年幼的孩子来说,他们的身体和心理都极其脆弱,教师的暴力行为很可能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伤害,如皮肤破损、口腔受伤等,从伤害结果来看,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即使目前可能尚未出现严重的伤情鉴定结果,但这种行为的主观故意和实施过程足以表明其犯罪性质。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该类人员还可同时适用从业禁止,即“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所以,体罚虐待孩子的,要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