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爷儿子结婚,为了让自己倍儿有面,他在一家烟酒行花80000多元买了130多条中华烟。万万没想到,婚礼结束后,亲戚就反映有些烟是假的。大爷非常气愤,面子没充成,脸却被丢尽了,于是,他找到店家讨要说法。谁知,店家很不配合,大爷怒了,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案例来源:大河报)
人逢喜事精神爽,一大早,张大爷便喜滋滋的出门了。儿子婚事将近,他得抓紧时间置办东西。
张大爷是个要面子的人,他也就这么一个儿子,所以他尽全力要把儿子的婚礼办的隆重,酒店菜品、烟酒喜糖,样样都要好的。
他和妻子大概合计了一下人数,然后来到一家烟酒行,花80000多块钱买了130多条中华烟,准备好好招待亲朋好友。
说实话,这80000元可真不是个小数目,掏钱的时候张大爷觉得一阵心疼,但为了自己和儿子的面子,他咬咬牙还是支付了。
到了喜宴当天,大家全都赶来祝福,张大爷开心的合不拢嘴,一边给大家散喜烟,一边请大家入席聊天。
亲朋看着这喜烟和喜酒,档次真不低,都夸张大爷有本事,有品味。张大爷心里那叫一个乐,到了他们这个年纪,最爱惜的就是自己的脸面和口碑,他瞬间觉得,这钱花值了。
次日,张大爷还沉浸在众人的祝福和赞美声中,表哥忽然给他打来电话说:昨天的烟你在哪买的?有些不对劲儿,你是不是被骗了?
张大爷一脸诧异,这怎么可能,他可是花大价钱在正规店里买的,怎么会有假的?他怀疑表哥看错了。
表哥一听马上表示:我是几十年的老烟民了,我抽一口就知道有没有问题,而且不光我一个人发现了,好几个亲戚都这么说,他们只是没好意思当你的面说,我怕你被骗,赶紧提醒你。
张大爷瞬间瘫在沙发上,买中华烟本来是为了给自己充面子,这下倒好,弄巧成拙,知道的亲戚明白自己是被骗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舍不得花钱,故意买假的糊弄人。
想到这里,张大爷再也坐不住了,他带上家里剩下的未拆封的十来条中华,气势汹汹跑到烟酒行讨要说法。
面对张大爷的质问,老板承认,这些烟确实是他家店里卖出去的,但是他也不知道是假货,他会找到上家,给张大爷一个满意的答复。
张大爷见对方态度诚恳,也不想把事情闹得太难看,便回家等答复了。
结果,一连等了好多天,老板根本没有联系张大爷,张大爷实在等不了找过去,他却各种搪塞,直说让他等答复,丝毫不提赔偿的事。
张大爷实在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老板告上法庭。
对于此事,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1、老板用假烟代替真烟,真假混合,欺诈张大爷,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严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张大爷发现这些视频假烟以后,可以主张老板退一赔三,也就是不仅仅退款,而是要按照货款四倍的价格进行退款。
因此,张大爷这次赚大了,买个烟还有额外的收获。
2、老板不仅要赔偿张大爷,还会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老板这样欺诈张大爷,结果不用说,肯定会被处以违法所得1到10倍的罚款,要是不好好整改,还会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知假售假,这是违法行为,更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3、商家经营重在诚信为本。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只有诚信经营,牢守法律底线,这样才会赢得更多的顾客,没有诚信,生意迟早会倒闭。
法院审理认为,老板这是消极欺诈,经过鉴定其中有40条假烟,这些假烟需要退一赔三。最终,法院判决老板给张大爷赔偿10万元。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