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大盗出意外引波澜!浙江一男子,得知同村一少妇的丈夫当晚不在家,欲要潜入其家中,行不轨之事,不料就在男子快要爬窗而入时,被少妇发现,少妇惊慌之余,拿起扫把进行驱赶,男子一个不小心从窗户上摔了下去,意外身亡。事后,男子家属表示“人在你家没的,你就得负责”,并要求少妇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万元,少妇一家拒绝,遂被男子家属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这一则新闻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许多人在感慨事件的荒唐之余,也不禁思考起人性、道德与法律的复杂交织。在这个故事中,潜入他人家中意图行不轨的男子,最终因自己的不当行为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其家属却要求受害者赔偿,实在让人感到震惊。 首先,我们不得不提到人性的复杂。这个男子的行为无疑是对他人隐私与安全的严重侵犯,然而在他意图行凶的那一刻,他并未考虑到可能会造成的后果。反观少妇,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她选择了本能的反应,捍卫自己的家与安全。可见,在道德的天平上,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当我们站在不同的立场上,或许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而男子家属的反应则更让人唏嘘。他们的要求看似合情合理,然而却忽略了事件的本质。法律并不是简单的“人身损害赔偿”,更是对社会秩序与道德底线的捍卫。试想,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在违法行为中寻找借口,要求他人承担责任,那么社会将变得多么混乱!这种追责的逻辑不仅是对法律的误解,也是对道德的挑战。 法院的判决或许是对这一事件最好的回应。判决不仅仅是对法律的执行,更是对社会道德的重申。它提醒我们,在面对不当行为时,法律会站在正义的一方,而不是纵容那些试图利用他人痛苦来获取利益的人。这样的判决,无疑为社会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好是坏。 然而,事件的背后还反映出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为何一些人会选择以不当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或许是因为社会对道德教育的缺失,或许是因为对法律后果的轻视。我们必须反思,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明白每一个选择都将影响未来。 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选择的瞬间。或许这则新闻能够引发我们更多的思考:在面对诱惑与冲动时,我们应该如何做出理智的选择?如何在法律与道德的框架内,做出对自己与他人负责的决定? 最后,法院裁定女子防卫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无需担责,并驳回了死者家属的全部诉求。 对这个案例,欢迎讨论!#这法律真棒# #法律知识分享?# #这判决太对啦#
死有余辜!女的不应受责!正当防卫!
这才叫真正的法律,[点赞][点赞][点赞]
像这种情况,罚款原告来补偿被告才合理,像那碰瓷诬陷也是。
死哪讹哪
这还凑合。
无耻的采花贼出自无耻的家庭。
浙江出采花贼?
法院判的还是轻了,还应该让其死者家人给二万元惊吓造成的精神补尝。
应该立法。不管是谁,死伤在他人私人地界上的,物权人不子任何赔偿。难道小偷偷別人财物还有理了。
法律终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法的起因,必须承担不法的后果。正义之举是法律维护人民守法的底线,因果关系,是非对错,公道自在人心,世人看得清楚。不要有争议的判决,维护守法,打击不法。注重因果关系中的起因,而非结果。
难道不是入室强奸杀人抢劫吗?谁敢确定仅仅是强奸。
这样法官还是合格的
正规法院。
为这个法院、断案法官叫好点赞!!!
最近这类文章很多,不像之前的文章,出事了多少得赔一点
女方应该以什么名目反诉?这样轻易放过实在忍不了,太恶心
诬告反坐
人都死了,谁能证明死者是去采花的?
女的肯定不正
都是短编小说
终于有个正常的法官
不单只无罪,还得追诉死亡男子家属的连带责任和房子清洁费和女子精神损失费
应该起诉男子家属,需要赔偿50万元精神损失费。死在别人家里太恶心了。
立法严惩敲诈勒索的家属
罗里吧嗦一大堆。
继续进化,向兽类
是不是咨询了律师,然后律师为了银子鼓惑家属上告的?如果有这样的事情说明律师也要对造成这样的社会风气而负责任!
法院咋判的啊?
就是要这样看事情的本质才能受到公众的认可,,,好
为当地法官点赞。
法律寻私情怎么公平正义,犯罪人死有余辜,不能因为同情死者家属而破例妄法。
犯罪人若有赔,那真是旱涝保收,家人不仅会埋汰责任,说不定还会隐晦诱导做帮凶。
事实一定是男子爬窗而入吗 如果事件陈述事实 我觉得没啥问题 关键是死去的男人没了陈述的机会 真相怎样 没见过 不好说
用词不当,随便一个男的用采花大盗
感觉浙江法官要比南京法官先进一千年左右
应该判罪犯家属死刑。这个罪犯一家都是暴徒恐怖分子,杀无赦
死者家属也是一群脏东西
谁死谁有理[笑着哭]
你拿水枪非法入宅熊人家,要是在飘亮国,一火枪了事,起诉个屁
苍蝇不叮无缝蛋
还应该赔偿女人的精神损失费最少5万!!!
废话太多,瞎编乱造,死的男子家人不会要求陪尝的,丢人都丢死了,
没有敲诈勒索罪吗?
像这种情况一定要咬死说是入室抢劫,抢劫不成转为强奸。
再早丢人现眼的事想在明目张胆了,这就是抖音快手带来的。抖音快手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
是什么原因搞得讹诈人毫无成本?
讹诈没有成本,故盛行成风
这法官公正廉明[点赞][点赞]
这个是个好法官
遇到了一个正常的法官。没谋利
罪犯该死。
女方应该立即反诉,强奸未遂+敲诈勒索
起诉男子家属敲诈罪。
应向歹徒家属追索精神损失费与敲诈勒索罪!
死者属于犯罪未遂,死者家属属于助长协助犯罪和敲诈,不需要赔偿?
家属都不嫌难看!这年头!为了钱!连脸都不要了!
违反道德量刑就解决了
现在讹人已经不顾脸面,这种丑事过去钻地缝的心都有,现在竟然跳出来要赔偿,天下奇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