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亿! 巨款啊! 财政出台的这个置换地方性隐性债务方案,总共12万亿。 谁来出这笔钱? 所谓的地方性隐性债务,就是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欠商业银行和地方企业的债务。 财政部用低息国债置换地方性隐性债务,地方政府把这些钱还给商业银行和地方企业。 这样以来, 1.商业银行有钱了,就可以继续放贷,改善地方经济。 2.地方企业有了钱,继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地方政府从向商业银行的高息贷款,变成了低息国债,还款时间可以延期,还款利息也少支付6000亿。这样是不是也给了地方政府喘息的机会? 这个政策不简单,好大的一盘棋啊! 不知道,这样理解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