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在10天内提出!京华城案遭延押2个月 柯文哲抗告最后期限是明天 台北地院11月1日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柯文哲依法可在10天内提起抗告,遇假日顺延,明天将是提起抗告最后期限。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今年9月5日声请羁押禁见柯文哲获准,柯文哲委任律师郑深元、陆正义、萧奕弘发表联合声明指出,柯文哲表示不愿抗告,请检察官于2个月羁押期间内,穷尽一切调查义务,柯文哲会尽力配合调查等语。 由于羁押期限将至,检察官于10月25日向北院声请延押。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柯文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实足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证人及逃亡之虞,11月1日裁定延长羁押2个月。 记者于北院裁定后,立即询问柯文哲律师是否提起抗告,但律师并未回应。柯文哲妻子陈佩琪则在脸书上贴文“抗告”2字。 柯文哲律师团于5日发表声明表示,针对台北地方法院延长羁押之裁定是否提起抗告,待辩护人与柯文哲讨论后再行决定。 法界人士表示,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柯文哲可在10天内提起抗告,遇假日顺延,若要提起抗告,最晚必须在11月11日提出。 除了柯文哲外,北检日前已陆续声请延押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获准,3人均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均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