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男子支付400元嫖资后,开灯看清脱掉衣服的女子长相后,嫌弃对方不好看,想要反悔,双方发生争执的时候,被突击检查的民警逮个正着,认定为嫖娼,对其行政拘留5日。男子不服,认为主动放弃不构成“着手实施”,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 山东青岛的一个夏天,街头的霓虹灯闪烁着五光十色的光芒,像是给这座忙碌的城市披上了一层霓裳。 位于市区的一条小巷里,几家昏黄的招待所紧挨着街道,每到夜晚,这些地方就成了各种交易的隐秘角落。 今天晚上,李强(化名)来到其中一家招待所,意图花费400元去享受一个他认为能暂时带来满足的服务。 李强的心情并不好,白天刚刚与同事因为一项项目的失误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而晚上的这笔支出,似乎成了他逃避现实的一种方式。 刚踏进那间昏暗的房间,李强的内心并没有预想中的放松,反而是一种莫名的焦虑感。房间里,几缕昏黄的灯光投射在陈旧的床单和木质家具上,显得有些压抑。 女孩儿进来的时候,李强并没有太多的注意,只是随便瞥了一眼,觉得她的身影有些纤瘦,脸上没有太多表情。 她不紧不慢地脱下外衣,露出了她的身形。李强顿时有些愣住了,不是因为她不吸引,而是因为她的面容并不符合他想象中的标准。 她的脸上没有那种浓妆艳抹的美,皮肤看上去有些黯淡,眼神也没有那种轻佻的光彩,给人一种冷漠、遥远的感觉。 这并不是李强心中理想的“完美”女人,他心中的厌恶情绪开始泛起。刚才他付的400元看似不多,但此时的他心里却产生了强烈的悔意。 李强感到自己的决定似乎过于仓促,甚至对她心生了厌恶,他不想继续下去了。于是,他决定放弃。 “我觉得……你不太符合我的要求。”李强清了清嗓子,尴尬地开口,试图表达自己不满的情绪。 女孩儿显然没有预料到李强会如此反应,她愣了一下,然后冷冷地回应:“你是什么意思?如果不满意,钱呢?” 李强皱了皱眉头,觉得自己有些被逼入了死角。“我不想继续了,感觉你和我想的不太一样。”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女孩儿显然并不打算就此放过李强:“你给钱了,就不能这样随便放弃!”她的语气变得有些激烈了。 就在这时,房间的门突然被推开,几名便衣警察闯了进来。显然,警方正在进行突击检查,想要在这些暗地里进行不法交易的地方搜查线索。 李强没有预料到会被抓个正着,他的脸色顿时苍白,急忙站起身来,想要解释,然而却没有机会。 “你在做什么?你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吗?”一名警察严厉地询问着李强。 李强有些慌张,连忙说:“我没有做什么,我只是想……放弃。”他似乎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他内心的忏悔,心中充满了对自己行为的后悔与愧疚。 警方并没有理会他的解释,而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李强认定为嫖娼行为,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李强被带回派出所时,心情愈加沉重。他开始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他本可以选择放弃,选择离开,但为什么没有在一开始时就果断做出决定呢? 李强在拘留所度过了五天的煎熬,最终,他在释放之后并没有选择放下,而是选择了采取法律手段来对抗警方的认定。 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真正实施嫖娼行为,因此不应当被拘留。他认为,自己主动放弃,并没有完成任何交易,也没有“着手实施”,所以不构成嫖娼行为。 李强决定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李强的律师坚持认为,李强只是因为看清对方的外貌后感到不满意而决定放弃,这并不应当视为违法行为。 李强并未继续实施任何行为,双方的争执最终也被第三方干预,即警方的突击检查所打断。 而法官则明确表示,不论李强是否最终进行了性交行为,支付了嫖资并表现出意图,就已经构成了“着手实施嫖娼行为”。 根据现行法律,嫖娼行为并不一定要完成全部的性交易,而是从支付嫖资并产生性交易的意图时就开始构成违法行为。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院的意见,维持了公安机关对李强的行政拘留决定。
AI文
那么某人相杀人,因某些原因未杀,是不是构成杀人罪
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