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者(随意)行为!完善法律法规! 近日深圳某大学教授在一起交警执法时依据相关法律依据对其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处罚,有异议。复议之后提起诉讼!经公开审理。法院判决交警处罚败诉! 看其法庭审判过程。教授依靠对法律的熟悉以及对细节的认知,从法庭纪律到出庭被起诉人(执法者)证件是否合法等!提出有理有据个人意见!比如出具证明不能代表合法证件。着警服执法可以不出示警官证已过时(教授讲查阅相关法律依据)等。 还有民警一人执法带当事人调取证据。被当事人举报等举不胜举。 败诉是好事,说明我们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督促才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