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一男子婚内出轨,跟情人同居,为让男子开心,情人自愿把银行卡给男子用。她惊讶地发现男子竟用她银行卡转账17万,给原配13万。情人问原配索要,却被原配拒绝,气懵的她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原配返还13万不当得利,法院这样判了。
王先生(化名)是一家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今年40岁,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他和妻子王芳(化名)结婚已有15年,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然而王先生内心深处却总觉得缺少些什么。
直到他遇见了张丽,张丽年轻貌美,性格活泼,初次见面时,王先生就被她的魅力所吸引,两人因工作关系接触频繁,渐渐产生了微妙的情愫,王先生发现,和张丽在一起时,他仿佛又找回了年轻时的激情和活力。
起初,两人只是偶尔一起吃个饭,聊聊天,但随着时间推移,关系逐渐升温。
张丽也深深地爱上了王先生,虽然知道他已婚,但她仍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在她眼中,王先生成熟稳重又富有魅力,是她理想中的另一半,她幻想着有朝一日,王先生能够和妻子离婚,和自己在一起。
就这样,两人开始了地下情,他们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这段关系,生怕被人发现,但爱情让人冲动,让人失去理智,半年后,王先生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和张丽同居。
刚开始同居的日子,两人如胶似漆,甜蜜无比,张丽每天变着花样给王先生做饭,王先生下班后就急匆匆赶回家,生怕晚一步见到心爱的人,他们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街,一起旅游,享受着二人世界的美好时光。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间推移,现实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王先生毕竟是有家室的人,不可能完全抛弃妻儿,他时常需要回家应付,这让张丽感到失落和不安。
而且,长期在外同居,开销也不小,王先生的工资大部分都上交给了妻子,剩下的钱根本不够维持两个家庭的开支。
为了让王先生开心,不让他有经济负担,张丽主动提出把自己的银行卡给王先生用,她说:"亲爱的,我的就是你的,你尽管用,不用跟我客气。"王先生感动之余,欣然接受了这份"馈赠"。
然而,张丽万万没想到,这个决定会给她带来如此大的麻烦。
某天,张丽查看银行账单时,惊讶地发现卡里少了17万元,她仔细核对后发现,这笔钱是王先生分多次转走的,其中13万元转给了一个陌生账户,剩下的4万元则被王先生用于日常开销。
张丽心里一惊,连忙打电话询问王先生,王先生支支吾吾,说是临时有急用,过几天就还给她。张丽虽然心存疑虑,但还是选择相信王先生。
又过了几天,张丽无意中听到同事们在议论王先生,张丽顿时如遭雷击,她意识到那13万很可能就是转给了王芳。
当晚,张丽质问王先生,王先生这才坦白,承认那13万确实给了妻子,他解释说,最近妻子一直想换车,自己没有多余的钱,又不好拒绝,所以才动用了张丽的钱,他保证会尽快还给张丽,请她谅解。
张丽听完这番解释,心如刀绞,她不敢相信,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竟然成全了情敌,一时间,她对王先生的爱与恨交织在一起,不知该如何是好。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后,张丽决定亲自找王芳讨要这笔钱,她觉得既然钱是自己的,王芳理应归还。
第二天,张丽鼓起勇气来到王先生家,当王芳开门时,张丽紧张得手心冒汗。她深吸一口气,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来意。
然而,王芳的反应却出乎她的意料,只见王芳冷笑一声,说了三句话:"第一,我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你算什么东西?""第二,夫妻之间互相赠与很正常,轮不到外人指手画脚。"
这两句话如同三记重锤,狠狠击打在张丽心上,她瞬间感到一阵天旋地转,脸上火辣辣的,仿佛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她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却发现自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最后,张丽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一路上,她的眼泪止不住地流,心里充满了委屈和愤怒。她感觉自己不仅失去了金钱,更失去了尊严。
回到家后,张丽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她觉得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张丽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芳返还13万元不当得利,案件很快进入审理程序。庭审当天,张丽和王芳再次见面,气氛剑拔弩张。
王芳的律师则辩称,夫妻之间互相赠与是很正常的事,不构成不当得利,况且王芳并不知道这笔钱的来源,她是善意取得,即便要追究责任,也应该由王先生承担,而不是王芳。
经过激烈的辩论,法庭最终做出了判决,法官认为,虽然这13万元确实来自张丽,但王芳从丈夫处获得这笔钱,符合夫妻互相抚养义务的规定,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法院驳回了张丽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其承担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