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犯罪”“陷害无辜”的警界败类,不严惩重罚怎能服众?
湖北恩施州原公安局长田军,一审获刑11年半的雷人消息,引发当地政法系统不小的涟漪震荡。
纪委通报中的一个细节引人关注。原来身为堂堂公安局长和司法工作人员,田军竟然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呵呵,这也太可怕了。堪称恩施“警界一哥”的田军,竟然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不仅捏造罪名“陷害无辜”,而且胆大包天“袒护犯罪”,如此颠倒黑白,如此法纪意识淡薄,哪还有一点受组织培养、教育多年的副厅级公安领导干部模样?!
为什么会是这样?霍小姐以为,头戴地市级公安局长光环、可谓大权在握的田军,俨然把公权当成谋利的私器。
也就是说,你只要金钱打点到位,即便有违法犯罪,他亦可以包庇或姑息放纵;否则的话,一旦得罪触犯惹怒了他,即便你遵纪守法,也要给你罗织一个子虚乌有的罪名,接受不该有的惩罚。
大伙说说,像这样唯利是图、颠倒黑白、法纪淡薄的“警界败类”,一审获刑11年半,是不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