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放假调休成了热门讨论话题,也有的人在说,那是铁饭碗的事,我们在私企,老板让我们啥时候上班就得上班。 有些私企签的合同就是一个月休4天,也不给加班费,而且是普遍现象,这不违反劳动法吗?为什么那么多人还签合同而不去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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