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继父违背职责强奸未成年继女,法院判决三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奸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某某,1991年出生于重庆市,因与被害人小苑(化名,2007年出生)的母亲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苑跟随母亲及何某某生活多年。 2023年10月,小苑母亲居住在重庆市,因小苑较为叛逆,何某某提议将小苑带到武汉找工作,由他来管教。随后,何某某与小苑租住在武汉市,租住房条件简陋,小苑的床铺位于客厅。 2023年10月24日晚上,何某某饮酒后回家,期间与小苑发生肢体接触,产生了性冲动。2023年10月25日凌晨,何某某违背小苑意志,强行与小苑发生了性关系。 次日,何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构成强奸罪。 鉴于小苑系未成年人,何某某与小苑共同生活并负有照顾、保护职责,且事实上对负有特殊责任的人员实施了奸淫行为,法院对其从重处罚。虽然何某某主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条件。 最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来源于(网络) #湖北# #武汉身边事# #武汉爆料# #湖北冤案# #聊聊这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