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医院麻醉科医生和交友平台认识女子发展成情 人关系后,为了帮对方缓解失眠症状,在酒店房间通过脚踝注射方式为女子注射了丙泊酚(短效静脉麻醉药),不料,出事了,女子急性丙泊酚中毒死亡。事发后,麻醉科医生赔偿了女子家属40万元,法院会怎么判?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陈岁禾(化名)是某公司的职员,有着光鲜的外表,但随着工作压力增大,以及一些生活琐事困扰,开始出现睡眠问题。 最初只是偶尔失眠,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甚至到了整夜无法入睡的地步。 陈岁禾尝试过数羊、喝牛奶、听轻音乐,都无济于事,失眠像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抓住她,让她无法逃脱。 2022年夏天,陈岁禾通过某交友平台,认识了某县医院麻醉科的医生瞿某,之后两人经常在网上聊天,说着各自遇到的趣事。 后来,两人发展为情 人关系,陈岁禾和瞿某说了她长期被失眠困扰的事情,并让瞿某用“丙泊酚”来缓解她的失眠症状。 或许是感情到位了,让瞿某丧失了理智,也或许是瞿某对自己的技术很自信,认为不可能出事前。两人在酒店房间亲密后,瞿某就通过脚踝注射方式为陈岁禾注射丙泊酚。 然而,注射丙泊酚次日14时许,瞿某返回酒店,看到陈岁禾躺在床上没有反应,怎么叫喊她都不醒,伸手摸了对方脉搏后,瞿某被吓得亡魂皆冒,陈岁禾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经鉴定,陈岁禾死亡原因符合急性丙泊酚中毒死亡。 瞿某主观上有杀害陈岁禾的故意吗? 当时两人是情 人关系,在酒店里你侬我侬,感情正好,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矛盾,瞿某没有杀害陈岁禾的动机。 刑法根据主客观一致原则定罪量刑,因此,瞿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事情已经发生了,瞿某的行为应该如何评价呢? 瞿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本罪是指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中的过失分成两种: 第一种,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第二种,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瞿某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分二十余次将近1300毫克丙泊酚注射进到陈岁禾体内,瞿某主观上应该预见到他的行为可能导致陈岁禾死亡的危害结果,但瞿某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所以,瞿某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按照《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常来说,瞿某将面临3-7年有期徒刑的处罚,但瞿某在案发后主动报案,在案发现场等待民警前来处置,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 瞿某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40万元,取得谅解。 有网友可能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说这些干嘛。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大家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主动投案自首,可以获得从轻处罚。 关于赔偿40万元的事情。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最终,法院经审理,以瞿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秋日生活打卡季# #医生为失眠女友注射麻醉药致死获刑#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故意杀人都是他一个人说的
死无对证,有可能是故意杀人
欣快感来自丙泊酚
麻醉药品管控呢?
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分二十余次将近1300毫克丙泊酚注射进到陈岁禾体内,这和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