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医生与一女子在网上结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在得知女友经常失眠后,利用职务之便,在医院偷拿麻醉药品,先后分20多次将1300毫克丙泊酚,通过脚踝的方式,注射进女友体内。在最后一次注射后,导致女友中毒身亡。事后,法院认定男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网友:这难道不是故意杀人吗?
(案例来源:壹点新闻)
瞿阳是一名麻醉科医生,因为工作比较忙,根本没时间谈恋爱,父母又追得及,于是,他偶尔在网上聊聊天,希望能遇到有缘人。
2002年夏,瞿阳遇到了他的爱情,他在网上认识了陈婷,两人在虚拟的网络上迅速擦出了火花,没聊多久就奔现了。
两人见面后,彼此都未失望,陈婷漂亮,身材好,人又温柔,瞿阳不但人帅气,还很善解人意,两人坠入爱河,常常约至酒店见面。
经过几次接触后,瞿阳发现陈婷是个心思敏感的女孩,生活中的烦恼和压力时常让她夜不能寐,失眠成了她难以摆脱的困扰。
瞿阳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深知长期失眠对健康的危害,于是,决定用自己的方法为陈婷寻找解决苦恼。
然而,这个决定却悄然埋下了悲剧的种子。
2023年9月瞿阳利用职务之便,在医院拿出麻醉药品(丙泊酚),在酒店里,为陈婷注射,果然,陈婷的失眠得到了缓解。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逐渐失控。
2024年3月6日,瞿阳与陈婷再次相约于酒店。在凌晨11点,瞿阳采用了脚踝注射的方式,持续为陈婷注射丙泊酚。直到次日清晨5点,他分20多次为陈婷注射了近1300毫克的丙泊酚,远远超出了安全剂量范围。
清晨6点多,瞿阳因工作需要离开酒店,他留下陈婷独自休息,并将剩余的100余毫克丙泊酚放在她身边,嘱咐她如有需要可自行使用。
当天下午2点,当瞿阳结束工作回到酒店时,发现陈婷已经停止了呼吸。
瞿阳的世界仿佛崩塌了,他无法接受自己出于好意却亲手造成了爱人的离世。
瞿阳主动报警,经鉴定陈婷因急性丙泊酚中毒死亡。
事后,瞿阳主动赔偿给陈婷父母40万元,获得了他们的谅解。
1、这件事曝光以后,很多网友提出质疑,认为瞿阳是一名麻醉师,明知道知道麻醉药物的危害,还给女朋友注射,有故意杀人的嫌疑。
《刑法》第232条 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两人之间感情稳定,未发生矛盾,说明瞿阳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或报复心理。
其次,瞿阳在为陈婷注射麻醉药品时,所给予的剂量在正常医学范围内。他并非盲目或随意地用药,而是试图在自己的专业知识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
法院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会轻易将瞿阳的行为定性为故意杀人。
然而,即便是出于善意,未经专业指导与授权,擅自使用药品也可能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瞿阳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2、瞿阳主动赔偿陈婷父母40万元钱,并争取到谅解,是否可以减刑。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3条第11项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瞿阳积极赔偿并且取得陈婷家属谅解,刑罚减少的幅度还是比较大的。
3、法院审理后认为:
《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瞿阳为陈婷注射了1300毫克的丙泊酚,是导致陈婷急性丙泊酚中毒死亡的原因,经过调查发现,瞿华和陈婷恋爱期间未发生矛盾,不存在杀人的故意。
《刑法》第230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发后,瞿阳主动报案,积极交代犯罪事实,并主动赔偿其父母40万元,获得谅解。
最后,法院认定瞿阳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酌情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