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就“小区电费超国家标准,暖气费交了凌晨暖气提供不”回复! 尊敬的领导

杯中有山水 2024-11-13 17:26:46

麦积区就“小区电费超国家标准,暖气费交了凌晨暖气提供不”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居住在社棠镇金驼家园的住户。 根据国家电费收费标准及甘肃省电费收费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月每户0-160度,电价不作调整,即按现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每度0.51元执行。 但在社棠镇金驼家园,物业部门直接按照每度电0.58元执行收费,远超国家电费收费标准与甘肃省电费收费标准。 另外,小区暖气费已缴清。但我们凌晨发现暖气温度远低于白天,为何会出现如此现象? 官方回复 2024-11-13 15:28 麦积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11月5日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小区电费超国家标准,暖气费交了凌晨暖气提供不了”的问题,经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核实,社棠镇金驼家园小区物业管理由天水金驼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物业公司办公室设置有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栏,对小区电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其居民电费公示价格为0.545元/千瓦时。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随机调取了该小区住户购买电费收费凭据,并现场对物业系统收费情况进行查看,收费凭据及物业系统显示均按照0.545/千瓦时收取。执法人员随机调取了该物业公司2024年6月7日向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交纳电费发票,发票显示交纳金额为78032.80元、用电量为151520千瓦时,按0.515元/每千瓦时向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进行交纳。(收费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说明》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4〕290号)。且社棠镇金驼家园小区为二次转供电,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省内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2〕881号)规定:居民用户供电转供费标准为2分、3分、4分。根据《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居民用户最大加价幅度按非电网供电用户规模确定,具体为:3000户以上加价不超过2分,1000—3000户加价不超过3分,1000户以内加价不超过4分。目前社棠镇金驼家园小区住户为1000户以上未达到3000户,按照千瓦时0.03元(3分)收取转供费。综上所述,社棠镇金驼家园小区电费收取价格为: 0.515元/每千瓦时(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0.03元/每千瓦时(二次转供电加价)=0.545元/每千瓦时,符合相关要求及国家收费标准。 关于小区供暖问题,金驼家园小区由天水开盛供热责任有限公司集中供暖,并非小区物业自供暖。经区住建局住建中心督促金驼物业公司现场排摸,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和供热板块都正常运行,未发生损坏,就目前存在的供热问题,建议业主咨询天水开盛供热公司。 #天水身边事# #天水城事# #我的家乡在天水# #天水爆料#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