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继父真是个畜牲! 90后男子,强奸16岁继女。被判刑3年2个月,里面还有一个细节。男子是主动到案,但因其没有主动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因而不符合自首的认定。 男子是90后,就算他是1990年出生,今年是34岁,最多也就是大继女18岁,按正常情况,其母亲应该是这个该男子大,我觉得不太可能,十二十岁之前生的孩子吧?就算是20岁以后生的孩子,也就是说该16岁女孩的母亲至少是40岁以上。 我分析这一点,主要是想说:哪怕是为了孩子,也不要轻易离婚。 离婚后另组家庭,无论是继父还是继母,对孩子都不可能像亲生的一样对待。(当然,不可否认,有些继父或者继母,确实能对继子继女视如己出,但按照人的常理来看,这绝对是少数) 就如今天我所说,大皖新闻报道的这起案件,继父何某某是90后,而他的继女16岁了,个子高的话就是一个大姑娘了,如果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母亲如果不在家的话,确实不太方便。 而就如我前面所说,这个继父又是一个畜牲,借着酒劲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害了自己不说,还毁了继女。而这个女孩的母亲会不会后悔呢?我觉得绝对会后悔,后悔找了这个“后来者”。 为公安机关点赞,将这个畜牲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