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疾病缠身,立下了遗嘱,将3套房子的50%财产,分给2个孩子。而且,父母可以一辈子住在房子里。女子觉得,父母替自己照顾2个孩子太不容易了,不能寒了父母的心。不料,女子走后,丈夫竟然反悔,要赶走岳父岳母,还说:“房子是我和你女儿的共同财产,凭她一个人决定,做梦!"
女子的父母心寒了,将女婿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夫妻双方确实不能一个人决定财产的归处。但是,女方有50%的权利决定财产的去处。因此,女子让父母拥有房子的永久居住劝没有问题。而且,2个孩子也愿意和姥姥姥爷住在一起。最终,法院判女子的父母拥有一处房产的独立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