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江苏南通,男子工伤后头部残疾。妻子领取他所有赔偿金。3年后,夫妻俩协

沙僧说事 2024-11-14 15:14:47

11月11日江苏南通,男子工伤后头部残疾。妻子领取他所有赔偿金。3年后,夫妻俩协议离婚。10岁女儿跟着母亲。男子放弃家庭共同财产,放弃承担家庭共同债务。妻子一次性支付他后续医疗费45,000元。多年后。60多岁的男子无钱治病,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被拒后告上法庭。女儿却说他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不应该赡养。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沈成颤抖着手,试图将饭菜盛进碗里。他已经70岁了,头部的旧伤让他行动不便,视力也大不如前。突然,一阵眩晕袭来,碗从手中滑落,摔得粉碎。   "哐当"一声,碎片四处飞溅。沈成呆立原地,泪水不自觉地涌出眼眶。这个场景勾起了他对往昔幸福时光的回忆。曾几何时,他也有一个温馨的家,妻子缪梅勤劳能干,女儿缪艳乖巧懂事。每当他下班回家,总能闻到饭菜的香味,看到妻女灿烂的笑容。   那时的沈成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为了给妻女更好的生活,他决定到济南打工。临行前夜,一家三口围坐在餐桌旁。   沈成努力工作,怀揣着美好的憧憬。然而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一场意外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那天,他在工地搬运材料时不慎摔倒,头部重重撞在钢筋上。等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医生告诉他,这次意外造成了严重的脑损伤,影响了他的语言和行动能力。   在漫长的治疗过程中,缪梅一直陪伴在侧。她处理各种赔偿事宜,照顾沈成的饮食起居。沈成的大哥曾提醒他:"老弟,你得留个心眼。那么多钱,别全让你媳妇经手。"   但沈成只是摇摇头。他相信妻子,认为她不会背叛自己。然而,三年后,缪梅却提出了离婚。   最终,在律师的协调下,他们达成了离婚协议。女儿由缪梅抚养,沈成放弃所有财产,缪梅一次性支付他45000元作为医药费。签字的那一刻,沈成的手在颤抖,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   离婚后,沈成回到老家,靠着微薄的土地收入度日。岁月无情地流逝,他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终于有一天,他再也无法独自维持生计,决定寻求女儿的帮助。   经过多方打听,沈成找到了女儿的住处。他站在门口,深吸一口气,颤抖着按响了门铃。   门开了,一个年轻女子出现在眼前。沈成认出这是自己的女儿缪艳,虽然她已经长大成人,但那熟悉的眉眼依旧。   缪艳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冷漠。"你来干什么?"她的语气充满防备。   沈成鼓起勇气说:"爸爸现在生活很困难,想请你帮帮忙。"   缪艳冷笑一声:"帮忙?你有什么资格让我帮忙?这些年,你在哪里?你尽过做父亲的责任吗?"   "小艳,爸爸知道错了。但是……"沈成试图解释。   "但是什么?"缪艳打断他,"你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吗?妈妈一个人把我拉扯大,你呢?你在哪里?现在你老了,就想起来找我要钱?"   沈成被女儿的话语刺痛,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对不起,爸爸不是故意的。当年……"   "够了!"缪艳厉声说,"我不想听你的解释。你走吧,我们之间早就没有关系了。"   说完,她用力关上了门。沈成呆立在门外,心如刀绞。他蹒跚着离开,内心充满了绝望和悲伤。   回到破旧的小屋,沈成躺在床上,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他明白,自己确实亏欠了女儿太多。但是,难道父女之间的亲情就真的无法挽回了吗?   经过深思熟虑,沈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他来到当地法院,提出了要求女儿赡养的诉讼。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庭上,缪艳依旧态度强硬:"我不认为我有义务赡养他。他从未尽过抚养我的责任,凭什么现在要我赡养他?"   法官耐心地解释道:"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父母是否尽到抚养责任而免除。同时,考虑到沈先生目前的生活困难状况,法律赋予他要求赡养的权利。"   经过两轮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缪艳每月向沈成支付700元赡养费。   亲情是无价的,一旦失去,即便用尽所有的金钱和法律手段也难以挽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眼前的亲人,用心经营家庭关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将来陷入像沈成这样既无法挽回的遗憾,又无法弥补的失落。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被工作和生活的压力所困扰,忽视了家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沈成的故事警示我们,不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让我们放下手中的工作,多抽出时间陪伴家人,倾听他们的心声,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坚不可摧的亲情堡垒,让爱与温暖永驻我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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