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朱令案,我认为公安机关不仅不能存在侦查违法情形,更不能轻易放弃对案件的重启侦

曾琪古风 2024-11-14 16:35:20

对于朱令案,我认为公安机关不仅不能存在侦查违法情形,更不能轻易放弃对案件的重启侦查,尽管受害人已经离世。 第一次得知清华女生铊中毒这件事,还是在二十年前读书时。在那个年代,朱令的成就无疑是孩子中最完美的了。只可惜一个优秀的人才被小人毁了,论年龄朱令可以算是90后、00后的父母辈了,案子发生的时候我才出生不久。 一个如此卓越优秀的女孩儿,我们不由地为她悲伤,我们能体会到美好的人和事物被无情摧残时所带来的巨大痛苦,她的父母是要具备多强大的精神力量才能走到今天。 这样一个自私自利、冷血无情的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就是在挑战民主与法治,就是在阻碍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如果不能将她绳之以法,其反社会反人类的价值观必将造成恶劣影响。 民主与法治完善的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个里程碑式的案件。若有朝一日朱令案得以告破,我们将为趋于公平的法治社会感到欣慰。反之,那将不只是时代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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