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30多岁男子与比自己小11岁的大学生网恋,6年花了1073余万元,为对

晴澍聊社会 2024-11-14 16:47:28

江苏徐州,30多岁男子与比自己小11岁的大学生网恋,6年花了1073余万元,为对方买车、为对方父母买房、供对方上学、出国留学等。男子本以为,能和对方结婚,谁料对方毕业后,直接提出分手。男子不甘人财两空,要求对方退钱,遭拒后,将对方及其父母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来源: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法院的一纸判决,让这段情感纠葛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八年前,30岁的王某通过网络结识了比自己小11岁、正在上大学的女子田某。次年,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然而,由于田某大学毕业后选择出国留学,两人开始了长达六年的网恋生活。在这六年里,王某不仅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田某使用,还为其代购商品、购买保时捷汽车、承担留学费用等,累计花费高达1073万元。 王某本以为,六年的付出能够换来与田某的婚姻,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田某毕业后选择留在国外,并提出了分手。面对人财两空的局面,王某要求田某返还所花费用,却遭到了拒绝。田某认为,这些钱都是王某自愿赠与的,属于表达感情的一般赠与行为。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王某将田某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法庭上,王某提供了与田某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其中多次提到结婚的问题,甚至田某也曾表示:“我们以后是要结婚的,我的不就是你的吗!”王某认为,自己为田某及其父母花费的钱财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如今田某和自己分手,理应退还。 经过一审法院的审理,查明了王某为田某购房、购车、承担留学费用等大额款项的事实,并认为这些都属于王某为了与田某缔结婚约而进行的附条件赠与。双方分手后,王某无法实现结婚目的,因此有权要求返还财产。同时,鉴于王某为田某购买的房子登记在田某父母名下,田某父母应当就购房款部分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田某限期返还王某共计571万余元。 然而,一审判决后,王某和田某及其父母均表示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王某陆续给付田某款项的行为与一般意义上的给付“彩礼”形式不同,但综合考虑双方交往过程、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以及给付款项数额、用途等,可以认定部分案涉款项是在双方预期结婚的背景下进行的,不能视为普通赠与。现双方结束恋爱关系,结婚目的不能实现,王某有权要求田某返还部分款项。同时,二审法院也认同一审法院关于返还数额的裁量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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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AK74 8
    2024-11-14 19:33

    假的

  • 2024-11-14 22:55

    这种智商能有千万

  • 2024-11-14 22:08

    男人有病吧,包养一个月是二万,还得是姿色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