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横祸!云南,一孕妇怀孕9个多月,即将生产,家属拨打120电话,可由于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无奈选择停电,救护人员因此无法上楼。事后,家属报了警,物业派电工过来开3分钟电梯又关了,导致孕妇未能及时抢救胎死腹中。街道办事处:正在处理。
“业主他没交物业费,那物业怎么有钱交电费呢!” 近日,昭通某小区内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当天下午,一位怀孕九个多月的孕妇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家人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希望救护车能够尽快到达。 然而,在这紧要关头,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却私自将住户的水电都给停了,包括电梯在内的多项设施停止了工作。 原来,几天前,由于小区七百多户居民中,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家庭不到两成,这使得物业管理公司陷入了资金短缺的困境。 为了节约成本,物业决定暂时切断公共区域的电源,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可这一决定虽然初衷是为了缓解财务压力,但却在关键时刻给居民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当救护车赶到小区时,救援人员发现电梯无法使用,只能选择步行上楼。此时,孕妇的情况已经十分危急,时间每流逝一分,风险就增加一分。 家属焦急万分,不断催促物业恢复电梯供电,在警方的协调下,物业同意了先给住户送电。 但令现场众人没想到的是,物业仅派电工短暂开启电梯三分钟后就再次关闭了,理由是电费问题尚未解决。 救护车将孕妇送到医院后,最终因未能得到及时救治,不幸胎死腹中。这一悲剧不仅让一个家庭陷入深深悲痛之中,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昭阳区相关部门随后介入调查,发现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当之处,包括未能提前与业主沟通欠费问题,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缺乏合理性。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物业公司的不当决策对孕妇及家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不仅违背了人道主义精神,还可能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有义务保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正常运行,特别是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更应该优先保证居民的生命安全。 本案中,物业在没有充分通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停水停电,特别是切断电梯电源,直接阻碍了医疗救助的及时性,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公司的行为显然存在重大过失,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胎儿死亡,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调查结果表明物业管理人员在处理此次事件时存在严重过失,并且这种过失与胎儿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那么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力求查明事故真相,给予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公正的说法。 通过此事也希望提醒大家,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更加注重人性化管理和应急准备,避免因管理不当给居民带来不可逆的伤害。 (来源:法治进行时;2024年11月14日关于《网友爆料:云南昭通物业私自停电停水,导致孕妇到医院未能及时抢救胎死腹中,街道办事处:正在处理》的报道)
这是故意阻碍医疗救助,应该按故意伤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