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自受!”辽宁一47岁女子,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酒足饭饱后,便和5男性朋友结伴回家。不料走到半路,醉酒的朋友竟对她搂抱亲吻,女子多次用手推开他表示拒绝,男子仍对其强行搂抱。女子用力一推,男子竟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女子急忙打电话喊人,男子被送进医院抢救15天后死亡。检方两次对女子做出不起诉决定。男子家属见没有对女子进行刑事处罚,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女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7万。法院这样判了!
辽宁省某市发生了一起令人深思的意外事件。47岁的张女士(化名)与几位好友聚餐饮酒,本该是其乐融融的场景,却因醉酒后的一个意外推搡,演变成了一场悲剧。
张女士与五位男性友人在餐馆聚会结束后,大家相约结伴同行。寒风瑟瑟中,酒意上涌的王某(化名)突然对张女士产生了不轨之心。他摇摇晃晃地靠近张女士,试图搂抱亲吻。张女士作为一位有修养的职业女性,先是客气地婉拒,可王某却不依不饶。
"请你自重!"张女士反复推阻,语气中带着焦急和愤怒。其他同行者似乎也沉浸在酒意中,竟没有及时制止这一行为。在王某第三次强行搂抱时,张女士本能地奋力推开他,谁知王某重心不稳,向后倒去,后脑勺重重地磕在了水泥地面上。
看到王某倒地不起,张女士顿时慌了神。她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通知了王某的家人。救护车呼啸而至,将王某送往最近的医院。遗憾的是,经过医护人员15天的全力抢救,王某还是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这起意外事件随即进入司法程序。检察机关经过缜密调查,认定张女士的推搡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未超过必要限度,因此两次做出不起诉决定。然而,王某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结果,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女士赔偿117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女士面对醉酒男子的骚扰,多次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采取推搡式自卫,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范畴。王某的不幸离世虽然令人惋惜,但责任主要在于其自身的不当行为。最终,法院仅判决张女士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即23.4万元。
这起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表示:"酒后失态要不得"、"尊重女性是基本道德"。也有人感叹:"一时冲动,遗憾终身"。张女士的邻居透露,这位女士平日为人低调,工作勤恳,是个顾家的好妈妈。这次意外后,她的生活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常常独自落泪。
王某的家人则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他的老母亲每每提起此事,总是泣不成声:"要是那天他没喝那么多酒就好了..."
这起案件给我们留下了诸多思考:饮酒需要把握分寸,过量饮酒容易失去理智;面对骚扰时,如何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在类似情况下,旁观者是否应该及时制止不当行为?当正当防卫与意外伤害交织时,法律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您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张女士的推搡行为是否确实属于正当防卫?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会如何处理?
为什么判赔这么多,正当防卫应该一分都不赔。
判的太重了,本已定实为正当防卫,怎么还要判倍百份之20有多,这是枉法判决。
既然无罪,为何还要赔?
这法官糊涂蛋,这样判罚让人们面对不打伤害时会束手无策,即是正当防卫何须承担20%,大不了人道给个万把块。
法院依据什么判这么重,乱弹琴。
本来是正当防卫,为什么还判的那么重,让人家拿二十多万,这是什么道理?这法官光装大尾巴狗了!
典型的正当防卫,一分钱也不能赔,法官判决不对。
赔得多了!人道主义意思一下就行了!
这20几万赔的冤枉啊,真的,你先用这20几万的人就不怕打雷被天收吗?
判的不合理啊,正当防卫就该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判赔20多万就是和希泥式的判罚。
这法官糊涂蛋,这样判罚让人们面对不法伤害时会束手无策,即是正当防卫何须承担20%,大不了人道给个万把块。
一分钱都不能陪,这样判决会带坏社会风气的
事情证明,以后女士遇到类似情况,要温柔迎接,这不一个拒绝几十万没有了
如果判决正当防卫,还应该判决犯嫌疑人的罪行。一定要让正当防卫合法化。仅就本案来说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没办法实施拘役判刑等,但是公开谴责和由其家属承担的经济赔偿还是可以执行的!
这法官怎判的,若这女士是她老婆被人强行搂抱了又怎判呢?
这个一分也不该赔啊,继续上诉
正当防卫也要判吗?
王浩之流令人无语,正当防卫还要负20%?
应该一分不赔,遇到流氓骚扰不应该拒绝吗
法官昏了头了!
应该死者家属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失费,惊吓费!
正当防卫干嘛还要赔钱?而且还是二十多万?
这个法官缺德,是不是别人抱或亲你老婆,你老婆该一动不动等着?假如对方有心脏病,亲你老婆时犯病死了,你老婆还要赔钱啊。
糊涂法官,回家卖红薯,
应该一分都不赔。
正当防卫,没错,为什么要赔钱?
这百分20应该由法官出
女士应该反告法官的不公判决!
如果这个女士受到伤害,法官会判赔20多万吗?这种渣男死得其所
妇联在哪里?妇女受侵犯,难道不能拒绝,不能反抗?
法官是法盲,正当防卫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建议女子向中级法院上诉。
参与饮酒者一/是喝多了没把控二是事发时都没有及时制止都有责任不应当让该女子承担这么重的刑事责任
一个女人和五个男性朋友一起喝酒!谁有这样的老婆受得了!
给一分钱都是误判,既然无错,何须赔钱,可以反诉其对女子照成的精神损害
绝对上诉,一分不赔!!!!
气死好人笑死贼
一个女人晚上和五个男人一起出去喝酒
张女士根本就不是“正当防卫”,要不然为啥被判赔钱?只要死了人,就没有“正当防卫”这一说。哪怕是偷溜进你家坠楼的贼、奸淫你妻女的淫贼,只要死了你肯定要“担责”,哪儿来的“正当”?
支持文中被骚扰的女子继续抗诉,坚决一分钱都不赔,还要追究那一个骚扰的死人叫他赔偿精神损失费!!
饮酒三十六害。花报。
判决不公!女方不应赔偿!女方无责!
张女士这样是正当防卫的, 一分钱不用赔偿!支持法院要公平公正处理。
什么酒后失态,都是借酒装疯占便宜
法院不应判赔!正当防卫是该女子的本能。如果让该男子为所欲为!女人的尊严何在?
扯淡!一分不赔!!!
既然是属于正当防卫,为啥还要赔偿20几万,应一分不赔,自作自受,活该。
按照法院的判决,难道女士应该和他亲吻百分之二十的,再拒绝就可以免责了?
活该,好女人不会随便和五个男人去喝酒!
支持这位女士上诉
应该问问法官大人,当时这位女士应该怎样做,才能既不受到侮辱、还不用赔钱?
正当防卫怎么还判赔20多万?
男的一再勾引、性骚扰,违背妇女意愿,女的不愿意,为了表示拒绝,女的推了男的一下,也怪男的站不稳,发生了意料之外的后果,怪谁?其他4个男的咋没事?难道女的违背内心,违背道德,让这个男的得成,以后给男的当情妇,法官才满意?法律才满意?
女子应该没责任。
法院判罚20%的基数是怎样确定的?是原告提出的吗?
那个死人是不是还要判个工伤发个锦旗?
出于人道,出个3万丧葬费是必要的。20%多了
正当防卫!
糊涂蛋判案,悲哀!
正当防卫,应该不赔一分钱。
一分钱都不应该赔!
有些人不自爱,作践自己就是该死。
逆来顺受就什么都不赔?
这法官应该是南京王法官的同学。
有修养的职业女性?会和5个大男人喝酒?
一起饮酒的几个人都应有责任。
9我怀疑这个法官是死者的亲戚,不然不会这样判的,都跑正当防卫了怎么还要赔偿。
女性跟男性结成朋友,迟早会出问题!本来就不孩有的这样的结果,因为有女人,让朋友之间的问题复杂了!引以为戒吧!
完全是正当防卫!为何要判她偿二十三万?这分明就是枉法判决!这位法官必须下课!
应该一分不赔
明明是在理,但是判决的结果是输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发张图看下,为了个47岁女人死去到底值不值得
一言难尽悔之晚矣
一个糊涂蛋法官!
荒谬的判决,为什么按家的意愿,如果家属提出陪偿1亿,百分之二十,即2千万到手。以后的人会把偿提高,那怕判百分之一。
一分不赔才对,毕竟是女子防止强奸的正当防卫
117万是怎么来的,这家人要卖死人多少钱,法院就认可,真奇怪。
难首
把所有卖酒的地方全砸了,抓卖酒的坐牢_不能喝酒。
既然法院判定是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还要负担百分之二十,根据在哪?
谁无赖谁有理
如果要是提出一个亿的赔偿,岂不是要判2000万吗?法官给解说一下
奇葩好法官啊?是不是要求陪二百万就得判二十多万?既然无罪何来赔钱?
正当防卫也要看度,如果推开导致受伤那没什么事,现在是死了,那承担部分责任也是正常的。对方只是强吻是拿刀威胁到生命,对方想杀人被反杀反而不用赔偿。
看热闹哪几位一同喝酒应拿每人十万元。
凭什么赔偿?应该要求死者赔偿女人精神损失费
什么概念…
个么法官来演示一下这种情况如何才能不赔钱?另外 其他几个人难道不用赔钱?
女方是正当防卫,一分钱也不用赔!
参于喝酒的都应该负点责任才更合适!
又在和稀泥
这种人渣最多就五毛
怎么值二十多万?出于人道只应该赔二十块!
我就纳了闷了:既然张女士都是正常防卫了,法院还判罚张女士20多万,这是什么意思?是因为谁死谁有理,还是不罚款不足以平民(死者家属)愤??法院这样的判决有法律依据没有?
出于人道最多判给5000的丧葬费
女士的行为无任何过错!
除了商务应酬,五男一女的酒局就不太正常。
法官的判决有点和事佬,死者家属要少了,应该申请三百万赔偿,这样就可以得到六十多万赔偿啦[滑稽笑]
我来当法官,女人出于对朋友的死亡,人性的支助死者家属3000元。而男人性骚扰女人,属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交给派出所。如此算来,该事件的结果是,女人给3000元派出所,各自回家。
为什么不判他性骚扰刑事拘留尸体半月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