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被泼开水的女儿才返校几天,晚上和女儿整理书包时发现一张恐吓信,上面写着:“要你全家不好过”。女童父亲录了视频发到班级群里质问学校,随后报警。结果做笔录后,民警接到电话,要求男子在群里道歉。男子喊冤:我们才是受害者,为什么要让我道歉?
(来源:九派快讯 )
邱先生的女儿被11岁男生泼开水,致其面部、胸口、大腿烫伤,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好在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邱先生的女儿出院了。
邱先生为了不让被泼事件影响女儿,她出院后就送她上学了。
女儿上了一个星期左右的学,邱先生接她放学的时候发现她的书包似乎有点小了,就想着换一个新的书包,于是就跟女儿去买了。
书包买回家后,邱先生就和女儿把旧书包里面的书本文具换到新书包里。然而就在查看旧书包还有没有其他东西时,在书包里面的夹层发现了一张恐吓信。
看到这张恐吓信,邱先生情绪非常激动,因为上面写着:要你全家不好过。邱先生第一时间就把这恐吓信录制视频发到班级群里面指责学校,随后报警。
之后,警方就要求邱先生和女儿去做笔录。本来邱先生是不想让女儿去的,因为不想再让女儿回忆起伤痛。
但这是女儿书包里面翻出来的,也许她的口供对找到放恐吓信之人有很大的帮助,无奈只能同意让女儿一起去。
警方对这封“恐吓信”进行了指纹采集,得知孩子10月中旬转院之前,书包一直放在医院,之后才拿回家的。
因此警方推测,这封恐吓信不排除是孩子返校之前放进去的。
本来笔录挺顺利的,很快就可以回家了。但令邱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警方接了一个电话,要求邱先生在班级群道歉。
之所以要求他道歉,是因为邱先生发现这张恐吓信后,情绪很激动,一边拿着恐吓信拍摄,一边质问学校为什么这么欺负人?
邱先生想不明白,自己的女儿受到伤害,作为父亲为女儿讨公道何错之有?他们竟然还给女儿书包放恐吓信,自己就不能反抗了,凭什么道歉。
后来,邱先生无奈在班级群道歉了,但他还是想不明白,自己到底错哪里,竟然被要求道歉,于是想要联系记者,给自己讨个公道。
得知邱先生想要联系记者,本来要求其在班级群道歉的人就说其实可以不用道歉,只需要把视频撤回来就行,最终没有撤回,因为已经超过时间。
邱先生从女儿出事到出院这段时间,发现维权真是不容易,好不容易出院了,却发现了恐吓信。
他觉得他的家已经经不起任何的伤害了,他要妥协了,表示不打算追究此事,请求那些躲在暗处的人放过他全家。
邱先生说有什么事冲他来,不要针对他的父母,也不要针他孩子。
可以看出邱先生的无奈,不是他不想给孩子讨公道,有的时候太难了,好在最后该被处理的有关人员被处理了,邱先生有了一丝的安慰。
有人把恐吓信放在邱先生女儿的书包里,最后迫于无奈,邱先生表示不打算追究,该如何定性这件事呢?
1、不管是谁,不管恐吓信是邱先生女儿返校前还是返校后放进书包的,出于恐吓目的之人,都已经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放进邱先生女儿书包之人,违法已经是事实,目前而言对方也只是写信恐吓,而且也未发现还有其他恐吓信,情节属于比较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邱先生表示不会追究有意图恐吓之人,这样的话,对方很有可能不会受到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只要对方不再伤害邱先生他们,邱先生表示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如果对方主动认错,邱先生可能会谅解对方,因此对邱先生他们进行恐吓之人,很有可能不会受到处罚。
孩子受到伤害,作为父母为其讨公道合情合理,但就因为邱先生网上维权,被有心人恐吓,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