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三年级时,我就转学到了街上——土桥小学读书。三年级甲班,老师叫叶作富,是一位很严厉的老师,我就“栽”在了他的手里。 开学第一天的第一堂课,我就被叶老师“开”了,叶老师很客气的把我“请”出了教室。可见我那时之调皮。 为啥?那天刚上课,叶老师在黑板上书写课文,我就在下面伸出右手:拇指竖起,二指伸直,余下三指卷曲,呈手枪状。然后举枪,向老师瞄准,一抬手,“呯”——将老师枪毙了! 谁存想,这一连串的动作,被邻桌的女同学发现了。这个女同学叫张良芳,街上人。她当即就报告了老师,老师气得拿粉笔的手都在抖,脸色铁青,气得大叫:“我教了十几年书,还没遇到过像你这样的学生!你把书包收拾起,走!马上走!” 祸已闯下了,那就向叶老师求饶吧,可老师无动于衷,怎么承认错误他都不原谅,没办法只好怏怏地回家了。 到家时母亲问我:“今天放学怎么这么早啊?”我吱吱唔唔的没敢正面回答。然后就背着背篼打猪草去了。 第二天早饭后,母亲见我没去上学,就问:“怎么还不去上学?”我说:“不读了,书有啥读的。还是帮您们干活吧!”这时正要出门劳动的父亲听到后,问我怎么回事?我当然不敢说“枪毙”老师的事,只好说老师不要了。 我父亲也是个厉害主,说:“没那怪,还没读(书)就不要了?走,找你老师去!” 到了学校,父亲直接找到叶老师。叶老师没说我捣蛋的事,只说他这个班人数太多,已超员了。你们到乙班去看看,乙班学生还没有招够呢!只要孩子还能读书,乙班就乙班吧。 随即父亲领着我就去了乙班。乙班老师姓杨,叫杨春燊。父亲找到杨老师,杨老师二话没说就收下了,我又成了乙班的学生。 没想到的是,打这开始,我好像变了个人似的,不调皮了,不贪玩了,学习成绩也慢慢的好了。 第二年,读四年级时我任班上的中队长,二根杠。第三年,读五年级时,当了学校的大队长,三根杠,可神气了。这期间,由于学习好,劳动好,爱帮助人,还受到了铜梁县团委的表彰呢! ∥@读走西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