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节引用《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主要成果,详细内容见该项目“公众参与说明”具体内容。 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于2023 年7月21日、24日,分别在雅安市交通运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54 输局网站、邛崃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4年10月中旬,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见稿),于2024年10月11日在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邛崃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在沿线乡镇进行了张贴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分别在10月14日、10月15日在《四川经济日报》同步公示征求意见,截止10月24日征求意见稿公示满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只收到1名公众提出的11条意见,对其中6条关于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反馈意见予以了采纳,其余5条反馈内容不 属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未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