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可山,1973年出生于四川大竹,关于他的初始学习经历和毕业学校的信息很少有人知道。从资料上看,他是在1995年踏入职场的,而且在职期间还通过函授取得了大专文凭。起初,他在大竹县计划委员会工作,后来转到了县国土资源局,2008年升任副局长,随后在达川区一直担任着自然资源局的副职,直到最近被提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黄可山的工作起点并不算低,直接进入了县计委,这在当时是个不错的岗位。后来调至国土局,尽管职位不算顶尖,但作为副局长,手中的权力不容小觑。然而,就是这么一位看似前途无量的公务员,却没能抵挡住诱惑,最终走上了违法的道路。51岁的他,本该享受着事业的成功,却因东窗事发,成为了反面教材。 说到黄可山为何会走上这条不归路,其实背后有着不少值得深思的因素。一方面,个人的贪婪和欲望逐渐膨胀,让他忽视了法律的底线;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一些官员有了可乘之机。这种内外因的共同作用,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类似的案例在我们身边并不罕见,每当有类似的新闻爆出,总能引起广泛的讨论。大家对于这样的事情既感到愤怒,又觉得惋惜。愤怒的是,这些官员明明有着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却还要冒着风险去违法乱纪;惋惜的是,他们本可以有更未来,却因为一时的贪念毁了自己的前程。 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也在思考,如何才能有效防止这类事件再次发生?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当然是基础。同时,完善监督体系,加大惩罚力度,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明白,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 黄可山的故事,虽然令人唏嘘,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权力面前保持清醒,坚守原则,才是长远之计。希望每一个握有一定权力的人,都能从中吸取教训,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四川24事业编 四川省属新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