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00后女孩网上购物,突发奇想利用网购退货漏洞,骗取平台退款13万元,可钱到手后,女孩却发现不对劲,竟主动报警自首,法院对此判了! 青浦区一处公寓楼里,20岁的女孩小雅(化名)坐在电脑前,手指快速地在键盘上跳跃,电脑屏幕上,是各大电商平台琳琅满目的商品页面。 这天,小雅像往常一样浏览着网购平台,突然,一个念头闪过她的脑海——如果能够利用退货规则的漏洞,或许可以从中获利。 起初,女孩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于是就向好友借来了几个账号,在网上购买了几部高端手机。 收货后,她并没有按照正常的退货流程退还商品,而是将手机藏了起来,只寄回了空包装盒。 几天后,平台客服通知她退款成功,全额款项退回到了她的账户。女孩小雅的心跳加速,她意识到自己的计划奏效了。 尝到了甜头的小雅开始加大行动力度,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她几乎每天都在忙碌着,从购买到退货,再到转手卖出,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生意链”。 她购买的商品种类繁多,从电子产品到奢侈品,甚至还有昂贵的化妆品。 为了扩大规模,小雅还联系了一些专门回收二手商品的商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这些商品出售,赚取差价。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小雅的行动越来越频繁,电商平台逐渐发现了异常。经过一系列调查,平台锁定了几个可疑的账号,其中包括小雅的主号和几个辅助账号。 一天晚上,当小雅正准备再次下单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她开门一看,几名警察站在门外,手中拿着搜查令。女孩的心彻底沉下,但她没有逃跑,而是选择了自首,认为这样可以减轻处罚。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小雅利用电商平台退货政策的漏洞,通过虚假退货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构成了法律上的诈骗。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 小雅所涉及的13万元显然超出了“数额较大”的界限,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判处更严厉的刑罚。 小雅的行为不仅侵犯了电商平台的财产权益,同时也破坏了电子商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而电商平台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通常会设立较为宽松的退货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实施犯罪活动。 不过,考虑到女孩存在自首情节,这一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小雅的自首表明她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悔改态度,这在量刑时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而小雅的年轻可能是另一个影响判决的因素。考虑到她可能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意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更加注重教育和挽救,而不是单纯的惩罚。 但这并不意味着小雅可以逃避法律责任,而是说在量刑时法官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做出更为合理的判决。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构成诈骗罪,鉴于女孩有自首情节,判决小雅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来源:湖北日报;2024年11月14日关于《“00后”女子利用网购退货漏洞,骗取平台退款13万元》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警察已经上门了算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