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银行卡后“黑吃黑”,法院如何判决? 吉林,张某经营一家店铺,生意不

穆顺聊社会 2024-11-15 12:48:01

出租银行卡后 “黑吃黑”,法院如何判决? 吉林,张某经营一家店铺,生意不好十分缺钱,他看到群里有出租银行卡一天可挣 1 万的信息后动了心。随后,张某带着银行卡到达指定地点,配合刷脸并提供验证码,帮助对方刷流水达 100 余万。 不过,张某声称自己一分钱都挣到,银行卡一直由对方拿着转账,自己在去银行补卡时又被抓了。然而,聊天记录显示,上家一直在追问钱的去向,称 “4.9 万你自己提现了?可以给你 2 万,把剩下的钱转回公司,就不追究”等等,流水中也的确有这笔钱的记录。 一审,张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 10 个月刑期,又因盗窃 6.9 万被判刑 5 年。 张某大呼冤枉并提起上诉,他认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坚决不认可盗窃罪。 张某称所谓的 “黑吃黑” 聊天记录是对方拿着自己的手机编辑的,当时自己把手机、银行卡、支付宝都提供给了对方,自己只是配合刷脸,但是,当时见面时已被搜身,张某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最终,二审驳回了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从证据上看,张某似乎玩了一把 “黑吃黑”,但事实究竟如何,只有张某和购买银行卡 “小四件套” 的上游清楚,第三人只能看证据显示的事实。 好了,关注吴律师,说点法律事,案例来自裁判文书网,脱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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