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名男子每天要工作12小时,困了就在货车上睡觉,妻子却总嫌弃他没本事,后

大白啊 2024-11-15 13:35:47

湖南长沙一名男子每天要工作12小时,困了就在货车上睡觉,妻子却总嫌弃他没本事,后来,男子和一位离异女老板合伙做生意,赚到钱后吃住都在公司。谁料,女老板竟然给原配发信息:有本事,叫你老公回去!

32岁男子郭亮,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家境优渥的女子黄倩,对方29岁,尽管两人身份悬殊,背景不同,却有着共同的兴趣和爱好。没多久,两人就成为一对甜蜜的情侣。 得知郭亮来自农村,黄倩的父母非常反感,让女儿断绝与对方往来,并扬言:一个农村小伙,给不了女人想要的幸福! 黄倩不赞同这种嫌贫爱富的观点,自己是嫁给爱情,不是嫁给金钱,常言道:莫欺少年穷。相信终有一天,郭亮会出人头地的!

不顾父母劝阻,黄倩嫁给了郭亮,婚后,她生育了一个儿子,郭亮则帮人打工,开一辆大货车跑运输,每天需要工作12小时,困了累了就躺在货车上休息。 郭亮没有心计,不懂得与客户讨价还价,每月下来挣钱很少,以段时间后,黄倩对粗茶淡饭的生活,渐渐感到不满,埋怨丈夫没本事,将来怎能让儿子过上优质生活。

郭亮没有与妻子一般见识,纵使心里不痛快,也只与朋友喝酒解闷,互诉衷肠,一次偶然机会,他结识了离异的女老板姚婷。 姚婷是个女强人,做事雷厉风行,但她很欣赏郭亮的诚实稳重,每次两人见面,她都展现出柔情似水的一面,郭亮深知对方情义,可自己已有家庭,一直保持着距离。 这天,儿子生日,郭亮特意回家庆生,哪知黄倩又忍不住发牢骚,埋怨郭亮连她的前男友都比不上,实在无法忍受这种平淡的生活。 郭亮心里很不是滋味,默默离开了家,借酒消愁,姚婷见他心事重重,便耐心开导,之后建议一起合伙做生意,把运输行业做大。

两人一拍即合,黄倩也拿出私房钱给予支持,姚婷有很好的人脉关系,在她的运筹帷幄之下,运输生意很快发展起来,还成立了自己的运输公司,事业蒸蒸日上。 出于感恩,郭亮与姚婷的关系越走越近,两人出入成双,最终跨过道德底线,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丈夫发了财,本是一件大喜事,可却变得经常不归家,吃住都在公司,这让黄倩很是不解。一天,姚婷给她打来电话,说自己与郭亮才是天生一对,要求黄倩退出。

黄倩痛斥姚婷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劝其收敛,让丈夫回归家庭,可没曾想,几天后,姚婷再发信息挑衅:有本事,就叫你老公回去!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黄倩原本顾及生意上的事,没与姚婷摊牌,可对方却不断挑衅原配,实在是太欺负人。 黄倩来到丈夫的公司,要求郭亮跟自己回家,与姚婷停止一切合作。然而,郭亮却提出离婚,他觉得在妻子身上,从来体会不到一点温暖,如果黄倩答应,他愿净身出户。 黄倩万万没想到,自己当初不顾家人反对嫁给郭亮,却落得个如此下场!她不甘心,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讨回一个公道。

1.郭亮与姚婷的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黄倩常常发牢骚,埋怨丈夫没本事,殊不知,她的行为深深伤害了郭亮,从而被姚婷趁虚而入,导致婚姻出现危机。 郭亮性格内向,不善表达,面对情感经验丰富的姚婷毫无招架之力,以至于和对方发展成不正当关系,其行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2.郭亮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双方父母劝说郭亮,幸福家庭来之不易,夫妻俩都应该以孩子为重,不要被姚婷所迷惑,然而,郭亮却铁心要与黄倩离婚。 黄倩表示,自己之前埋怨丈夫,只是希望他能够上进一些,好男儿应该做出一番事业来,并没有瞧不起郭亮,直到丈夫起草《离婚协议书》,黄倩都认为郭亮是一个好丈夫,夫妻俩之所以会走向决裂,完全是姚婷挑拨造成。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郭亮在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同居,造成黄倩精神上的痛苦,如果二人婚姻破裂,那么黄倩在离婚时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该项请求会予以支持,只是在具体数额上予以酌情判定。

3.婚姻是一门大学问,光有爱还不行。 黄倩对丈夫的感情,是真实的,想当初她不要彩礼就嫁给一穷二白的郭亮,可见其并不是一个很势力的女子,只是在婚后郭亮的表现不如人意,让她感受到生活的巨大压力,黄倩的本意没有错,只是表达方式错了。 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大家应当及时进行沟通,不要让误解越陷越深,更不要在众目睽睽之下,随意埋怨和抹黑自己的伴侣。

婚姻是一门大学问,光有爱还不行,还要用心去经营,凡事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这样的婚姻,才会牢不可破!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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