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应得!”11月12日,江西上饶,三人为寻求刺激,攀爬三清山巨蟒峰,在其岩体上打入26处岩钉,对巨蟒峰非使用价值造成损失1190万元,事后,三人分别被判处刑事处罚,并被判处赔偿环境资源损失600万元、专家费15万元,网友看到巨蟒峰的照片后,更是直言:“判少了!” 信息来源:原文登载于红星新闻在2024年11月12日关于《巨蟒峰被攀岩者打入26枚岩钉损失不低1190万攀岩者被判刑,赔偿600万元》的报道。 几根钉子就要赔偿六百万,这个到底是赔的多还是少?还是真的像是某些人说的,罪有应得? 2017年,一则新闻炸了锅:三个攀岩爱好者,为了所谓的“征服”,在三清山巨蟒峰上打了26个岩钉,结果吃到了600万的罚单,还喜提牢狱一日游。 故事的主角是三个攀岩发烧友:张某明、毛某明和张某。他们可不是一般的菜鸟,而是征服过不少国内外山峰的老手。然而,经验并没能阻止他们犯下愚蠢的错误。 他们看上了三清山的巨蟒峰,这座著名的花岗岩柱被称为“巨蟒出山”,是景区的标志性景观。巨蟒峰的特殊之处在于它细长的岩体,最细处直径仅7米,矗立在海拔1200米的山谷中。 攀爬它,无异于在刀尖上跳舞。对这三个人来说,危险反而是最大的吸引力。他们喜欢挑战,喜欢超越自我,享受那种兴奋的感觉。2017年4月15日,他们带着专业的攀岩设备,来到了巨蟒峰脚下。 张某明先用电钻和铁锤在岩石上打了几个钉子,固定好绳子,其他两个人跟着他一起爬了上去。他们终于爬到了顶峰,短暂地感受到了胜利的滋味。 然而,他们的“胜利”建立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之上。巨蟒峰不仅仅是一块石头,它是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的一部分,拥有重要的科学、美学和经济价值。 他们的行为,对巨蟒峰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是对自然环境的亵渎。 巨蟒峰的事情很快吸引了相关部门的注意。 检察院把三个人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他们确实有故意破坏名胜古迹的罪行。张某明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罚款十万;毛某明被判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罚款五万;张某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除了刑事处罚,三人还面临着巨额的民事赔偿。专家评估认为,巨蟒峰的非使用价值损失达到了1190万元。 法院最终裁定三人需共同赔偿600万元的环境资源损失,同时支付15万元的专家费用。他们还得在国家级的媒体上公开道歉。600万,对普通人来说是天文数字,但这并不是重点。判决的意义在于,它明确地告诉所有人:破坏环境,是要付出代价的。 法律不会容忍任何对自然环境的侵害,无论你是出于什么目的。对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