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记质疑江歌妈妈诈捐
随着江秋莲女士发博和预备开直播,此事又掀起一个小高潮。
简单谈一点看法。
(1)“反骗捐”阵容三个关键词,失焦、翻案、娱乐化。
你要翻生命权纠纷案?那是司法的事。
你要翻陈世峰案,那是外国的事。
随着这三个关键词的一步一步演化,行政有责机关终于看到了脱身的机会,江女士一方压力最大(或者最险)的时刻已经过去了。
(2)关于某案律师费发票。
稍微差不多的案子,都应该请一个靠谱的律师(当然靠谱的概率不超过20%)。不管原告还算被告,对涉案证据进行审查、校对是律师基操,这种钱不能省,即便律师不想出庭,也可以在后面提供专业支持。
(3)关于最终呈现什么样的事实。
以前也早说过,最终呈现的事实,大概率既不像甲方说的,也不像乙方说的,最大可能是第三种事实。
而如果官方放弃下场,很大可能不存在一个最终事实了。
(4)双方都应该避免“某某不绝对,就是绝对不某某”的思维。
团结可以团结的大多数才是王道。
解放战争打的那么酣畅淋漓,毛主席还要组织一个政治协商,把一众民主人士拉过来呢。伟人的智慧是值得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