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二战结束前夕,国民政府强硬要求苏联归还海参崴,如果苏联不归还海参崴,中国将与西方结盟,并允许西方在远东边境驻军,斯大林迫于压力与中国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承诺五十年后将海参崴归还中国。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在1995年就应该收回海参崴,然而实际上时至今日,海参崴仍然被俄罗斯实控。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这大概和苏联解体有关,毕竟当年和国民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是苏联,而非今天晚上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没有理由去履行一个被他推翻的政权所订立的条约。 不过,深入分析后感觉又说不过去。俄罗斯联邦和苏联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政权,但是前者却是后者的衣钵传人,并继承了后者绝大部分领土、人口、牲畜和军队。 因此,俄罗斯联邦完全有义务履行《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向中国移交归还海参崴。作为我国的睦邻友邦,作为司马南老师口中的“合作无上限”,俄罗斯联邦拒绝执行《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条款,仍然坚持占领我国固有领土海参崴,无疑是对中国人感情的严重伤害。 虽然在2001年7月16日,中俄两国又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规定了俄罗斯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相互放弃任何领土要求的原则。但是这并不能改变海参崴是中国固有领土,沙俄非法侵占中国外东北的历史事实。倘若俄罗斯联邦真心缔结友好,那么它就应该像英国归还香港岛、九龙、新街,葡萄牙归还澳门岛一样,将海参崴、摩阔崴、伯力、库页岛这些中国的固有领土完璧归赵,给出应有的合作诚意。 维护祖国领土完整和主权尊严,是每一个炎华子孙最质朴、最纯粹的情感。虽然沙俄侵华制造了海兰泡惨案、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等一些列惨绝人寰、罄竹难书的大屠杀、犯下了一桩又一桩滔天大罪,但是历史已成过去,我们也已经原谅了沙俄和他的后续继承人。但是,沙俄的继承人们不能得寸进尺,得陇望蜀,不接受正义的审判也就算了,为什么非法掠夺的土地也不肯归还呢? 这些斯拉夫人,司马南老师口中的战斗民族究竟安的是什么心?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他们有没心底把咱们中国当成友邦他们是不是真情实意地把咱们中国人当成有福同享、互助共赢的亲兄弟? 对此各位条友怎么看?你们对俄罗斯联邦拒不归还海参崴是持赞成意见还是反对意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