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酒后在街上溜达,发现一妖艳失足女,正在街边揽客,便与她进入房里,并发生了关系。事后,意犹未尽的男子想和女子亲嘴,却被对方拒绝!男子大怒,当即猛扇女子几个耳光,却被女子拿水果刀捅死,男子家属女子是故意杀人,可女子却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来源:红星新闻)
霓虹灯在街角闪烁,蒙羽,一个曾经怀揣梦想,如今却自甘沉沦的女子,正斜倚在街边的老槐树下,眼神空洞而迷离,仿佛已将灵魂遗落在了过往的风尘之中。
她的衣着清凉,媚眼如丝,却难掩眉宇间那一抹挥之不去的疲惫与无奈。
郑磊的脸上挂着难得的笑容,大手摩挲着衣服袋里的一打钞票,那是他辛苦一个月的报酬。
他今晚好好犒劳了一下自己,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还喝了点小酒。
就在郑磊在街上溜达时,他的目光不经意间被路边一个打扮妖艳而又暴露的女子吸引。
这个女子正是蒙羽,郑磊心中突然涌起一股冲动。
“嘿,美女,多少钱一晚?”郑磊停下脚步,声音中带着一丝急切和兴奋。
蒙羽抬头,目光在郑磊身上扫了一圈,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笑。这男人身着一身工装,汗水浸透了衣衫,散发出阵阵汗臭味和酒味。
“200块!”蒙羽眉头不禁微微蹙起,眼中闪过一丝嫌弃,开出的价格也是她平时收费的两倍。
“走吧走吧,服务好,别磨蹭!”郑磊郑磊闻言,没有丝毫犹豫,从口袋里掏出2张百元钞票,递到了蒙羽面前。
蒙羽的心微微一颤,她没想到,这个一身臭汗的男人竟会如此爽快。蒙羽无法拒绝,领着郑磊来到了她那狭小、阴暗的出租屋。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蒙羽那简陋而杂乱的出租屋,郑磊迫不及待地将蒙羽扑倒在床上。
蒙羽紧闭双眼,闻着汗臭,强忍着内心的不适,任由郑磊摆弄。
事后,郑磊满足地叹了口气,紧紧搂着蒙羽,突然试图亲吻蒙羽。然而,当他的唇即将触碰到蒙羽的那一刻,却被她猛地推开了。
“臭死了,你离我远点!”蒙羽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厌恶,又有几分无奈。
郑磊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他无法理解,为何两人之间已经发生了关系,她竟还会如此排斥自己,况且她收了自己的钱。
怒火在他胸中熊熊燃烧,他猛地连续几巴掌扇在了蒙羽脸上。
“你!”蒙羽的脸颊瞬间红肿,眼中闪烁着屈辱与愤怒,她挣扎着起身,与郑磊厮打在一起。
然而,在郑磊那常年劳作锻炼出的强健体魄面前,蒙羽的反抗显得那么无力。
蒙羽一下摔倒在地,疼痛与屈辱交织在一起,让她几乎失去了理智。
终于,再一次被重重推倒在地上后,蒙羽抓起一旁的水果刀,不顾一切地刺向了郑磊。那一刻,她的眼中只有愤怒。
郑磊的身体猛地一颤,随后缓缓倒下,胸口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襟,也染红了蒙羽的双手。她呆立当场,心中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恐惧与绝望。
事发后,蒙羽被带到了派出所,郑磊的家属悲痛欲绝,认为应当对蒙羽以故意杀人罪判刑,而蒙羽却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次事件呢?
1、如何看待郑磊与蒙羽通过金钱交易发生关系的行为?
郑磊在酒后与失足女谈好了价格,并在出租屋里发生关系,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金。
如果两人没有事后的争执并引发血案,两人都应该被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2、蒙羽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呢?
郑磊在要求与蒙羽接吻被拘后,恼怒之下殴打了蒙羽,不仅打了她耳光,还对她进行拳打脚踢。
在这种情况下,蒙羽为了保护自己,采取有效的手段保护自己,包括拿水果刀进行自卫,根据《刑法》第20条,蒙羽这种行为有防卫性质。
但是,此时醉酒的郑磊殴打蒙羽的行为并不致命,蒙羽也可以逃跑和报警,但她在失去理智之下用刀将郑磊捅死,很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蒙羽被郑磊殴打,但其行为并不致命,也没有严重危及到蒙羽的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下,蒙羽拿刀直接捅刺郑磊的致命部位,导致其死亡。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和反击有非常的紧迫性。
虽然蒙羽的行为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最后,法院以故意杀害罪判处蒙羽有期徒刑4年。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男人不懂规矩,干这个工作的女人不般不和客人接吻,。给钱走人,就完了。
可见川渝失足女素质低爱装清高收钱不认人
既然卖淫嫖娼是犯罪,为什么到处都是,为什么越扫黄越多?
不得不说,从事该行业的多数没有职业道德
吹的跟真的似的!我都三十多岁了,还没见过失足女呢!
谁说殴打不致命的,拿他来示范一下,看看能不能殴打至死。
又讲是正当防卫,又话防卫过当,什么都是法官讲,对着口面拳打脚踢,若不还手,女子很容易被打死,难道赤手空拳,女子够这个男人打吗,女子卖淫是有错,再多只能判卖淫罪论处,杀死那狗男人无罪,法官话要你死,你不的不死,强行判你坐四年监狱,认命吧啦。
应该是过失,法官有点二
人都死了,只是她的一面之词
放屁
才判四年,这个违法成本太低了吧!
作者自己就是个垃圾,写应种东西有损重庆人形象,没时间没地点,瞎编无底线!
活該,兩個都不是什麽好鳥
重庆啥地方这么乱?我正要去重庆玩,告诉我这是哪我好躲着点。
过来人都知道😂
两百块还比平时多两倍是重点。要不女的是50岁以上,要不是30年前的故事?
小编又熬了一锅糊逼粥,而且错放了泥土,自己慢慢喝吧,别浪费了!
减少卖淫嫖娼行为很简单,只要把卖淫收入看做诈骗就好了,男的只要一举报就可以把嫖娼费用要过来,卖淫女性还被罚款,这样就没有女子冒险出来赚这样的钱了,她们只能踏踏实实的本份工作,减少了那些贪图享受和爱慕虚荣的女人,也减少了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要知道中国艾滋病患者人数已经是世界第二了,明年估计就能登上世界第一的宝座了
逃走?一个弱女子能逃得过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的手掌心吗?逃不过的。她若不杀死他,就有可能被他打死,怎么就不能算正当防卫呢?
果然色字头上一把刀
不鼓励逃跑,那是种懦夫的行为,面对挑衅升级不顾安危有权防卫。
如果女的不说是亲嘴而是说男子想第二次,那正当防卫没有争议。
应该击毙
都是一些出来胡扯赚流量的!没写一点有用的东西
都是水果刀的错
现在的小姐一点职业道德的没有,建议全部抓起来培训一下,提高服务质量
小姐从来不与别人接吻的,记住这是大忌![开怀大笑]
双输啊!
不懂行规,一般做这种事的女的很少跟你亲嘴的,这就是老婆情人的不同
失足女应加强教育,让她们懂得在自卫反击战中,保持冷静。由于女人体能劣势,可以借用水果刀恐吓,万不得已情况下可以僻开心脏部位,对其腹部捅几下,见好就收,随即打110,120报警。这样可以免除4年牢役。况且4年中还少挣了很多钱。
4年??????一条命,4年?
明明是互欧,失手杀人
这个是防为过当,法院判得公平、公正。
活该
这女的没有职业精神
都啥垃圾
亲啥亲呀,有事干没有?
死无对证,说强奸已经成事实,要杀人灭口,所以自卫
死的太冤枉了
过失杀人。
是不是站着不动继续让他打
叫青岛打人那女的,那法官来判
200是啥年代的事咯
法院判决基本公平,双方都有过失。
加💰应该不会拒绝
都对她拳打脚踢,还不算正当防卫,怎样才算正当防卫?
这女的没职业修养,做这行的亲嘴应该是生意的一部分
胡编乱造!
死就死了吧
有“故意杀害罪”?对得起四年?是故意伤害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