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女儿离婚了 , 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 ,女婿一个月给孩子一千八百元的抚养费 。 女儿自从离婚后,脾气秉性变了很多 ,动不动就会跟我吵架 ,有时候正说的好好的 ,不知道哪句话惹着她了 ,就会跟我大喊大叫。 我为了女儿的事 ,也是操碎了心 。 见她这个状态不妙 ,我就赶紧托人给她介绍对象,如果能有一个家庭,女儿的状况可能就会改变 。 不久真的有一个小伙子入了女儿的眼 ,经过一年左右的恋爱,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经过商议,他们顺顺利利的成了家。 两个人在一起日子过得很甜蜜 ,可是没想到 ,突然有一天,女儿的状态又很不好 ,回家来跟我说 ,前夫已经好几个月不给孩子抚养费了 ,我问为啥 ,女人说,因为她给孩子改了姓 ,改成了现在女婿的姓 。 我觉得那也没什么问题呀 ,孩子跟着现在女婿姓 ,女婿对他很好 ,像自己亲生的一样 ,以后孩子上学,省的遭受别人的嘲笑 。 和女儿的前夫说什么都不同意 ,必须让孩子改回他的姓 ,他才会拿抚养费。 有这么不合理的要求吗 ?听了前女婿的说法 ,真是太让人生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