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男子是现役军人,和妻子聚少离多,妻子耐不住寂寞,和公司老板发展成情人关系,老板明知道女子的丈夫是军人,还一直和女人保持密切关系,并同居。现役军人发现后报了警,警方调查情况属实。随后,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将公司老板逮捕。
(案例来源:环球网)
唐健看着视频里漂亮的妻子,心里乐开了花,每天视频时间是最幸福的时光。
作为现役军人的唐健,自结婚后便一直留在部队服役,守护着国家的安宁。
妻子胡曼曼,一个温柔可人的女子,在家中默默守候,饱受相思之苦。
今年春天,胡曼曼决定走出家门,找一份工作,即能挣钱,又能充实自己。
她到镇上找了一份工作,却在这里遇到了一个改变她命运的人陈佳斌,这家公司的老板。
陈佳斌一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眼神中透露出成熟稳重,这让胡曼曼对他特别崇拜。
而陈佳斌也被胡曼曼的温柔和美丽所吸引,他特别理解胡曼曼作为军嫂的不容易,敬佩她是重情重义的女子。
起初,胡曼曼还保持着一份理智,她知道自己已经结婚,有深爱她的丈夫,自己是军嫂的身份。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陈佳斌的温柔体贴和甜言蜜语,逐渐让她迷失了自我,很快两人在一起了,她开始沉醉在这段婚外情中,无法自拔。
为了能和陈佳斌更亲密地相处,胡曼曼甚至不顾一切地搬进了罗志强的农村自建房里,与他开始了同居生活。
她早以忘记了在外保家卫国的丈夫,曾经对婚姻的承诺和誓言都忘得一干二净。
而远在部队的唐健,对这一切却毫不知情。他依然坚守在岗位上,为国家的安宁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每当夜深人静时,他都会想起家中的妻子,想起他们曾经的甜蜜时光。他期待着每一次探亲假期的到来,期待着能与妻子重逢的那一刻。
然而,命运却给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今年10月,唐健终于有探亲的机会。
他满怀期待地回到了家中,却发现妻子已经不在。经过一番打听,他终于得知了妻子与陈佳斌同居的地址。
那一刻,他的心仿佛被撕裂开来,一种难以言喻的痛苦涌上心头。
10月27日,唐健找到她们的住处。目睹了妻子与陈佳斌亲密的样子,他气得拳头捏的咔咔响。
这一刻,他彻底心寒,他做梦也没想到妻子会背叛,更没想到会这么决绝。
他恨不得挥舞拳头,发泄心中的怒火,可理智不允许他这么做,他是军人,要保持冷静。
于是,他选择了报警,希望法律能给他一个公正的裁决,能给这段破碎的婚姻一个交代。
当警察带走陈佳斌时,胡曼曼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愚蠢,看着丈夫远去的背影,心中满是悔恨。
这段婚姻最终以悲剧收场。唐健继续他的军旅生涯,心中却留下了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痕。
胡曼曼因一时的冲动和欲望,毁掉了幸福的生活,陈佳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军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面对诱惑和考验时,我们应该坚守自己的底线和原则。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陈佳斌与胡曼曼之间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
《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236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陈佳斌明知胡曼曼是现役军人唐健的妻子,仍与之保持亲密关系并同居。这一行为完全符合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因此,陈佳斌的行为构成破坏军婚罪。
2、胡曼曼在此事件中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虽然上述法律条款主要规定了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但胡曼曼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其行为同样违反了婚姻忠诚和道德义务。
胡曼曼在此事件中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对婚姻关系的破坏和对丈夫的背叛上。虽然她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直接犯罪,但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道德责任。此外,她的行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3、唐健作为受害者,有哪些法律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诉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唐健有权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因胡曼曼的过错而导致的损害赔偿。
刑事控告:如上文所述,唐健已经选择了报警,通过刑事控告的方式要求法律对陈佳斌进行制裁。
民事赔偿:在离婚诉讼中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胡曼曼和陈佳斌(如适用)赔偿因他们的行为给唐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唐健作为受害者,他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胡曼曼承担违约责任,并主张损害赔偿。同时,他还可以通过刑事控告的方式,要求法律对破坏军婚的陈佳斌进行制裁。
如果唐健能证明自己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是由胡曼曼和陈佳斌的行为造成的,他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对此您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