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媒体对新华社两名记者在中铁七局施工现场被打,简单的冠以在“安徽”被打,虽也算事实,毕竟这场地就在安徽境内么,但作为安徽人总感到有点异祥,有一棍子打安徽的感觉,如果用“安徽某施工工地或场所”,有可能更贴切点。 再说这次记者被打事件,的确是严重的,其地点发生在一个施工场所,其主要责任当然是施工单位。 按常理分析,记者被打,驱遂记者,说明该工地可能有见不得人的事,起码有不妥的事情存在,否则不会有此举。 七局的官宣反应是及时,但总体感觉其态度不是太严肃,求真的。仅用了是“两个农民工”行为,有可能会取得负面效应,因为之前有作很多的社会负面事件发生后,管理单位用“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第一时间甩锅,到了最后闹了笑话的事太多。 相信七局说的“农民工”是事实的,但请问一下七局的管理者,是否知道,在你工地施工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就是你的职工,至于正式工,临时工,农民工那只是劳动者的一种劳动关系罢,他改变不了管理(用人)单位对此事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局最聪明的做法,就是要敢自揭家丑,有壮士断腕之决心,在调查组进入之前公布事件的起因,真相。 否则,我相信下一步,会有不少的管理者有大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