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讹成功了?”甘肃榆中,一女子与朋友约好去小卖部参加活动,但因为临时有事晚点到达,朋友拿出了别人送来的杨梅酒让在场三人品尝,其余两人都认为不好喝,喝了一口后就全部倒了,只有女子将其完全喝下,活动结束后,朋友将其送到了家门口便离开了现场,谁知女子竟醉倒在马路中央,后被汽车碾压不幸身亡,家属将三名酒友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或引人争议! 信息来源:【女子醉卧家门口遭车辆碾压身亡,家属起诉3名共饮者索赔90余万!法院判了】极目新闻2024-11-13 本来就只是好端端的朋友聚会,却直接在下一秒变成了阴阳两隔。这究竟是谁的罪过? 十月二十八号晚上,甘肃榆中,小镇在夜色里静悄悄的。一场悲剧正在悄悄逼近,谁也没想到。 朋友聚会后,冯丽英喝醉了,倒在自家门口,不幸被一辆货车撞到,去世了。 这起意外事故,像一颗炸弹,瞬间引爆了小镇的平静,也引发了人们对酒后安全责任的深刻思考。冯丽英去世的意外,责任到底在谁?这杯夺命的杨梅酒,又该由谁来买单? 冯丽英、朱眉、刘喜芳几个姐妹,跟罗秀珍约好今晚去她家小卖部玩。冯丽英来晚了,大家已经聊开了,也开始打牌了。为了活跃气氛,罗秀珍拿出自己酿的杨梅酒招待大家。 朱眉和刘喜芳都觉得酒味不佳,只浅尝辄止便倒掉了。但冯丽英却觉得味道不错,不知不觉间喝完了大半杯。聚会结束后,朱眉出于好意,将醉醺醺的冯丽英送到了家门口。 但正是这番尽心尽力的表现,却意外酿成悲剧。冯丽英独自一人在家门口的马路上醉倒,最终被一辆经过的货车碾压致死。杨师傅和冯丽英为这起事故负同等责任。 但这并没有平息冯丽英家属的悲愤,他们将罗秀珍等三名酒友告上了法庭,索赔90多万元。 这个判决在当地引起不少议论。法官认为,冯丽英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饮酒行为负责,对醉酒可能导致的风险有预见义务,因此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罗秀珍等三人虽然没有强迫冯丽英喝酒,但作为同饮者,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他们没有尽到将冯丽英安全送达家中的责任,因此也需承担10%的责任,并赔偿10。7万元。 这个判决,从法律上看,没问题。但从社会伦理角度出发,却让人感到一丝无力和无奈。有人认为,罗秀珍等三人已经将冯丽英送到了家门口,已经尽到了朋友的义务,不应该承担责任。 也有人认为,冯丽英的死亡,是她自己过度饮酒造成的,怪不得别人。更有人质疑,司机的责任是否被低估了?晚上开车更要小心,这位司机有没有做到安全驾驶呢? 这起案件背后,暴露出更大的社会问题。罗秀珍等三人作为朋友,在冯丽英醉酒后,是否应该更加谨慎地照顾她,而不是简单地将其送到家门口就离开? 冯丽英的家属,是否也应该更加关注她的动向,避免悲剧的发生? 这起悲剧,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这起事件中汲取教训,共同构建一道坚实的酒后安全防线。 对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