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了一则消息,有一个人因情自杀未遂,街道、公安、消防人员都来救援,结果还是跳楼把腿摔断了。 猛然间让我突发奇想:骑电瓶车不带安全帽,都要罚款,都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如此不珍惜生命自杀的人,应当定何罪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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