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三十多岁的男同事离婚了,孩子判给女方。我想起同小区有个老乡的女儿也三十多岁了,至今还没有成家。她前几年对男方的要求是有编,年薪不少于二十万。正好这个男同事这两个条件都符合,就试着跟老乡说了一下。老乡说回家问问女儿,问过后再答复我。 过了两天老乡也没有联系我,我主动给她打了个电话,老乡说,她女儿把她说了一顿,告诉她以后离婚的没有年薪100万别跟她提。没有结过婚的年薪少于30万的别跟她提。还说前些日子她女儿去杭州的相亲角,打出的条件就是年薪不少于30万。我说怎么年纪大了,条件反而高了呢?老乡说:我女儿说她自己的年收入也高了啊! 老乡还说,其实女儿现在已经打算孤独终老了,她的条件越来越高,就是在表明她不想将就,她是要告诉别人不是她找不到,而是她条件太高。这是给自己留下最后的尊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