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太欺负人了”温州一女子婚内出轨,不但提出离婚,还把与其他男人的私密视频发给

小峰聊社会 2024-11-16 22:46:18

“简直太欺负人了”温州一女子婚内出轨,不但提出离婚,还把与其他男人的私密视频发给丈夫进行挑衅。最终丈夫忍无可忍!

2016年,温州巡逻警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持刀打架。然而到达现场后才发现,这是劫持人质事件。

持刀男子约三十岁,被劫持的人质是二十几岁的男性,人质右手滴血,脚上也有血迹,现场血迹斑斑。

持刀男子一手勒住人质脖子,另一只手持尖刀抵住人质胸口,坐在巷子内店面门口台阶上,情绪很是激动! 警方迅速行动,一边疏散群众、设置警戒线,一边找来谈判警官尝试与男子沟通,稳定其情绪。

但男子完全不愿交流,只是不断要求警方开枪打死自己。 警方在积极应对的同时,也在调查男子身份,试图排除他是精神病人、吸毒人员或有其他特殊背景的可能,并努力了解他劫持人质的原因。

这时警方注意到,离男子不远处有一名短发女子,男子偶尔会和她交流,警方猜测女子和男子关系密切,但为了女子安全,不敢贸然行动。 随着谈判专家的介入,男子终于开口。他姓贾,是四川人,是一名厨师。

他透露,两天前妻子林某突然提出离婚,还声称有了外遇。

而今天他本想找妻子说说话、请她吃个饭,结果却发现妻子有了新欢。

贾某越说越激动,警方一直努力安抚,试图让他放下刀,可他内心似乎在挣扎,情绪反复无常。 在交谈过程中,贾某提出一个奇怪要求,他要吃妻子亲手做的水煮鱼。而且他要求必须在现场,用特定的材料和工具制作。

警方明白这个要求不现实,但为了拖延时间、寻找解救机会,只能继续与他周旋。

在沟通中,警方了解到贾某和妻子林某的过往。

四年前,贾某在温州做厨师时与林某相识相恋,两年前贾某作为上门女婿与林某结婚。

婚后初期感情不错,还育有一子。但随着生活压力增大,尤其是孩子出生后,林某对物质的需求增加,夫妻间逐渐有了矛盾。

今年六月份,林某想开店,贾某因觉得项目不靠谱不支持,双方矛盾激化,贾某丢了工作去了苏州。

之后林某婚内出轨,还对丈夫避而不见,并且发了私密视频挑衅,这让贾某深受打击。 就在警方与贾某周旋时,贾某看到前妻关心被劫持的现任男友,情绪再次失控,变得更加激动。

警方不断劝说,和他聊工作、生活琐事,他的神情才稍有放松,但依然十分警觉,刀也未离开人质要害部位。 警方观察周边环境,发现嫌疑人右侧有一间半开着的店面,距离仅一米多,若移开停在前面的三轮车,会是个绝佳隐藏点。 经过约两个半小时的紧张对峙,警方终于抓住贾某注意力稍有分散的瞬间,迅速夺下凶器,将其制服,成功解救了人质。

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事件。 首先,贾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犯罪行为。

在本案中,贾某虽不是为勒索财物,但他持刀劫持人质,将人质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和诉求,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绑架罪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对于一般情节的绑架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情节较轻,如主动释放人质、未对人质造成实质性伤害等,量刑可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贾某长时间用刀抵住人质胸口,持续约两个半小时,导致人质受伤流血,这表明他的行为不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 贾某的犯罪行为具有冲动性,但这不能成为免责理由。他因妻子出轨、提出离婚等情感刺激,失去了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受情绪支配而实施犯罪。

然而,法律强调的是行为的客观违法性和主观有责性,无论犯罪动机如何,都不能改变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此外,贾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如要求警方开枪打死自己、让前妻现场做水煮鱼等,这些行为进一步表明他在犯罪时的主观故意和对法律的漠视。

他的行为不仅对人质的人身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也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 对于被劫持的人质而言,他是无辜的受害者,其人身权利受到了严重侵犯,有权要求贾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天涯何处无芳草,墙里秋千墙外道”贾某何必执着于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看清妻子的为人就该远离,否则纠缠越久越受伤,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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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17 00:15

    这下好了,你进去了,婚也好离了,你老婆又能多找几个年青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