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男子父亲去世后,就安葬在村后山的一块自留地上,万没想到,两年之后,男子发现父亲的坟墓被一个远房亲戚的墓地拜台给压住了,压得死死的,这让男子一家无法接受,说这摆明了是让父亲被人压一头。于是男子一家把远房亲戚告上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三万元。可远房亲戚却说,当初就不让男子父亲葬在那里,男子不听非要挤在那里,现在耍无赖,还拆了一部分拜台,坚决不赔! 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季军的父亲去世后,季军决定将父亲安葬在村后山的自留地上。这块地紧邻李昌家的自留地,当时李昌就提醒过季军,最好不要将墓地修得太靠近边界。 然而,季军执意选择了靠近李昌家地界的位置。也许是出于对先人的敬重,也可能只是单纯觉得那里风水不错,总之季军坚持了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李昌的父亲也离世了。李昌选择将父亲和早些年去世的伯父合葬,墓地就在季军父亲的坟旁。 两家的墓地因此变得十分接近,几乎是紧挨着的。起初,这并没有引起太大的问题,两家人还能在清明节时互相打个招呼,甚至一起清理墓地周围的杂草。 然而,平静的表象下,暗流涌动。 李昌家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同时也为了提升拜祭环境,决定在父亲和伯父的墓前修建一座砖混结构的拜台。这个决定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巨大的涟漪。 拜台修建完成后,季军家人发现,这座拜台的一部分侵占了他们父亲的坟墓区域。在当地的传统观念中,这种"压一头"的行为带有极强的冒犯意味。 季军一家顿时感到被严重冒犯,认为李昌家此举是对他们父亲尊严的侵犯。 矛盾迅速升级。季军家人在没有通知李昌家的情况下,私自拆除了拜台侵占到他们父亲墓地的部分。 这一举动引发了两家人的激烈冲突。在墓地现场,双方爆发了激烈的争吵,言语间充满了对传统和尊严的争执。 季军家人指责李昌家不尊重先人,而李昌家则辩解自己并无恶意,只是为了保护墓地。 这场争执最终演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战。季军一家将李昌告上了法庭,要求拆除侵占部分的拜台,并索赔3万元。 在法庭上,季军激动地陈述了自己的诉求,认为李昌家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他们的感情,侵犯了他们父亲的尊严。他们坚持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土地纠纷,更是关乎家族荣誉和传统文化的重要问题。 李昌家在法庭上也进行了有力的抗辩。他们强调,当初在季军安葬父亲时就已经提醒过不要将墓地靠得过近,但被忽视了。李昌家认为,季军家选择在边界处安葬,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责任。他们修建拜台是出于实际需要,并无冒犯之意。 法院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做出了判决。法院认定李昌家的拜台确实侵占了季军父亲的墓地,要求李昌家拆除侵占部分,并赔偿季军务工损失71.65元。 然而,法院并不支持季军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增加的3万元精神损失赔偿请求,理由是这一请求提出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 这个判决结果让双方都感到不满。季军家虽然在侵权认定上获得了支持,但71.65元的赔偿金额远低于他们的预期。 他们感到,法院没有充分理解这起纠纷背后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精神损害。李昌家则对需要拆除部分拜台感到不满,认为这会影响到整个墓地的完整性和美观。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判决是基于《民法典》第179条和第1183条做出的。法院认定李昌家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但同时也考虑到了双方在此事中的责任。判决虽然支持了季军家的主要诉求,但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驳回,也体现了法院对程序正义的坚持。 总的来说,这起纠纷虽然起因于一个小小的拜台,但它所反映的问题却十分深刻。它不仅是一个简单的侵权案件,更是传统与现代、情感与法律、个人与家族之间复杂关系的缩影。 在今后处理类似纠纷时,如何在尊重传统的同时又不违背法律,如何在维护个人权益的同时又不伤害家族和睦,都是需要我们深思的问题。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处理涉及传统习俗和家族关系的纠纷时,单纯依靠法律判决可能无法彻底解决问题。我们需要更多的智慧和包容,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使之能够与现代法律体系和谐共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尊重传统的同时,又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来源: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
现在农村基本上是统一公墓,按去世顺序安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