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岳(512年—555年),字洪略,是南北朝时期北齐的宗室名将。他出生于渤海郡蓨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是神武帝高欢的族弟。他虽然出身贫寒,但性格醇厚正直,身材魁伟,性情深沉,具有器量。 高岳的军事生涯开始于追随高欢起兵,他参加了韩陵之战,表现出色,并且还救出高欢并击破敌军,因此他被封为卫将军、右光禄大夫。 到了后来,高岳留守邺都负责辅政,因此他与同僚孙腾、高隆之、司马子如并称为“四贵”,同时他还被官至侍中、开府仪同三司,并且还被封为清河郡公。到了北齐建立后,他被封为清河郡王,随后他还得以担任司州牧、太子太保等职位。同时他还率军援助江陵,生擒了南朝陈的郢州刺史陆法和。然而到了天保六年(555年),此时的他因为受到平秦王高归彦的谗言陷害,从而被文宣帝高洋赐死,终年44岁。 高岳死后被追赠假黄钺、太宰、太傅、定州都督等职,谥号昭武,随后还得以配享世宗(文襄帝高澄)的庙庭,并且还被追赠为太师。他的生平展现了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宗室将领的典型特征,这其中包括军事才能和政治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