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在安徽的一对小夫妻身上上演。女子王某与男子冯某,他们结婚不到两个月,她就被医院确诊为肠道恶性肿瘤,如果是初期的话,倒是也有能治愈的机会,可已经是晚期等于宣告了死亡。丈夫照顾她几个月之后,就谎称为她筹集医药费,要去外边打工赚钱。可谁曾想他这一去啊就失联了,很明显是把妻子当成了累赘,故意选择失联的。 女子王某坚持了一年多,最终因为病重而去世。而在这一年多的时间,男子冯某是没有承担医药费,也没有尽到照顾的义务,更是曾两次想要离婚。王某的父亲以及当地多次联系冯某,甚至是在王某临终前,也联系过冯某,冯某还是拒绝鸡面。他的薄情寡义让王某家人失望,所以在王某去世之后,王某的家人将男子冯某起诉了。最终经过法院审理,认定男子冯某他涉嫌遗弃罪,所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 站在道义的角度来讲,自己的妻子患病,而作为丈夫却不管不顾,甚至连最后的面都不愿意见,是薄情寡义没有人性,所以被法院判刑没有任何问题。可如果站在男子冯某的角度来看,他是否也有点委屈。任何病症都是有特殊表现的,女子王某不可能没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那如果她知道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在结婚前有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如果没尽到告知的义务,故意隐瞒病情结婚,让对方花了不少的彩礼,后来还要让对方给她治病,不惜掏光整个家庭,而且能救命也就算了,关键是救不了命,到时男子冯某人财两空,有谁为他考虑过了。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男子冯某的做法,是有点薄情寡义,可却是人性最直观的体现。最后我想问一下大家,如果你是男子冯某,你会作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