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女在县委纪委监委上班,去年和她一同上岸的一男干部,上班没有多久,开车撞伤了一70岁老阿姨。出事后他隐瞒了他的工作单位,把老阿姨送到医院治疗。老阿姨伤不重,只是小腿骨折,住了两周医院后,他除了保险赔付之外,还专门多付了一倍的营养费,并且签署了以后老阿姨再有问题概不负责的协议。 可不幸的是,老阿姨今年5月突然得了重症不幸去世了。这老阿姨的家人再次找到男干部索赔,说他们母亲的去世跟去年的车祸有关系。这男干部百口莫辩。这家人甚至找到他工作单位理论,单位也知道了他的事情。领导限他在一周内处理好此事。 最后他又拿了一笔丧葬费才算了结,可这件事情给他在单位造成了不好影响。领导不得已把他调到了街道去上班。 单位里同事说这男干部运气不好,刚上班,就遇到这倒霉事,不仅钱财损失,而且自己的前程也蒙受了阴影。 不过体制内干部一定要谨言慎行这倒是真的。
出交通事故跟在哪里上班有什么关系,本来没有错,别人不讲理要闹事,造成了什么影响
出交通事故报交警报保险处理就行了啊!为什么要私了?是不是喝了酒啊什么的?!
只要不是酒驾,毒驾,只要不是撞死人,有保险报保险,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不要私了,即使私了,也要报警,在交警的见证下私了,签字按手印。
开篇第一句话就是漏洞!你侄女到底是在县委上班,还是在县纪委监委上班?
我有个朋友在县纪委上班,出交通事故后直接报警,让保险公司处理,他直接不管,这事对他也没有一点影响,没啥好怕的。
走保险就好。又是ai软文
应该是公车私用才这样,要不然保险公司处理就行了,
报保险,别与伤者及家属见面,切记切记!一切由保险公司律师当着记住!
一同上岸的男干部
编也要编好一点
这种垃圾文章,见一次拉黑一次
编剧
胡编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