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0月,为阻击红军,刘湘征集青壮八百人,自带口粮、工具,砍树木、拆牌坊和土砖墙,在十里桥修碉堡三个。 1936年冬,刘湘在我乡征集民工一百多人,自带工具,吃火米(饭)和盐开水修建川康公路二郎山段,共58天,死亡八人。 1939年10月至1940年秋,征调我乡民工300人左右,第一次修桑园机场。 1940年,我乡预交田赋55年至1995年,每两田赋银折合纸币52.3元,折合银元10.648元。 民国时期,共计征田赋银486两。1941年,改征田赋为实物,每元折合2市斗,另加购黄谷与田赋相等,每两田赋共上黄谷209.2斗; 1944年改购为借,等于白交。1942年5月,征调我乡民工160人扩修(新津)旧县机场。1944年春至1945年,赵口口带我乡民工300人第二次扩修桑园机场,榨取上拨的修机场经费“关金卷”六、七千元。 1945年前的民国前期实行:分兵制,抗日战争期间改行征兵制(抓壮丁),规定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共赴国难。共拉走壮丁365人。其中,1937年国民政府规定,每个军人家庭优待黄谷一担(100斤),所发的《支令》(纸条)用来抵扣派粮。又比如1944年,当桑园机场建成后,为运送机场设施,需扩建川康公路邛崃段,其中,从五板桥至东门一段路,即摊派兴贤街集成烧房(今李家大院)老板李毓兴(1900~1960)捐资修建,待工程完工后,集成烧房被迫破产。《历代名人吟咏邛州考释》阅读人次:634157 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