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江苏南京,女子参加自行车赛时,一根风筝线突然出现在赛道,将女子脖子割伤,但没找到放风筝的人,女子当时车速不快,如果是电动车或摩托车,后果不堪设想! 11月16日,赵女士(化名)去参加自行车比赛,一路上,赵女士一直在努力追赶前车,想尽自己所能取得最好的名次。 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当到达一个露营地时,赵女士的脖子突然被一根线拦住了,她赶紧刹车,但还是往前冲出了两三米,脖子上也传来一阵剧痛。 赵女士痛苦不已,用手把脖子上的线取下来一看,是一根风筝线,一旁的志愿者也连忙帮忙,顺着线把风筝扯了下来。 但她们并没有找到是谁放的风筝,因为线已经断掉了。 之后赵女士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回想起当时的场景,她心有余悸,如果自己的速度再快一点,或者没来得及刹车,后果不堪设想。 当时的路段是封闭的,为了比赛,主办方提前联系,只有选手会经过赛道。 但这条路附近有条河,河对面是一块露营地,如果有人在露营地上放风筝,风筝线还是有可能会过来的。 事发后,赵女士把自己脖子的伤拍下来,可以看出喉咙处有一条长长的伤痕,从左侧划到右侧,赵女士也疼的不停的吸气,主办方给她进行了赔偿,赵女士的比赛也只能中途放弃了。 赵女士把自己的经历发到网上,有网友表示,还好是自行车比赛,不是摩托车比赛! 还有人表示,一定要找到放风筝的人,就算没有比赛,这条路也会很危险,应该让放风筝的人负责!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风筝线经过道路时,会对骑行的人造成致命伤害,放风筝的人应当对赵女士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放风筝的人在赛道附近放风筝,显然存在过错,其行为直接导致了赵女士的受伤。 放风筝的人在选择放飞地点时没有考虑到赛道的安全,应当对赵女士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其他相关损失。 赛事主办方在寻找比赛场地时,需要对可能会造成风险的区域进行巡查,如果发现有人放风筝,要及时制止,因此,主办方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疏忽,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尽管主办方对赛道进行了封闭管理,但在安全保障方面仍存在疏忽。 赛道附近的露营地是一个潜在的风险点,主办方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风筝线进入赛道,导致赵女士受伤。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赛事主办方作为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找不到放风筝的人,赵女士也有权要求主办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赵女士的脖子受伤,这个经历也会给她精神带来痛苦,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其因事故遭受的精神损失。 事故发生后,她不得不放弃比赛,并且长时间处于疼痛和焦虑之中,无论是放风筝的人还是赛事主办方,都应当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保障赵女士的合法权益。 (来源:正观新闻2024年11月17日关于《11月16日,江苏南京,姜女士在参加自行车比赛时,被一根风筝线割伤脖子,姜女士称,赛道是封闭路线,河对岸有露营地,风筝线突然出现自己马上刹车》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