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一则通报,内容显示,福州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融辉大厦-桩基工程”项目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我局已做出行政处罚。
该项目的监理单位福建元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理过程中未尽到监理职责,违反了相关规定。经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对福建元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县通报。
资料显示,融辉大厦位于闽侯商贸大道,临近文山洲大桥出入口,为高层写字楼项目,用地面积约8亩,总建筑面积约1.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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